| 索 引 号: | czj/2026-00129 | ||
| 标 题: | 2026年玛曲县寄宿制藏族小学部门预算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6-02-06 | |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校教育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二)负责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三)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
(四)组织实施学校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五)管理和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普及义务教育工作成果。
(六)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七)领导工会、共青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领导学校教代会工作;做好校内统一战线工作。
(八)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工作及学校管理;负责教职工奖惩、科研课题立项、教师培训工作。
(九)完成上级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研究拟定全校教育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二)负责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三)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
(四)组织实施学校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五)管理和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普及义务教育工作成果。
(六)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七)领导工会、共青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领导学校教代会工作;做好校内统一战线工作。
(八)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工作及学校管理;负责教职工奖惩、科研课题立项、教师培训工作。
(九)完成上级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6年预算收入3044.8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44.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5年增加326.74万元,增长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长。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3044.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5年增加326.74万元,增长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长。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2999.51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2105.74万元、住房公积金254.2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 362.7万元、年终奖及绩效工资57.50万元、年度考核奖100.30万元、采暖补贴119.04万元等。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45.35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44.28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1.07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0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 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 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我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136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及软件3万元;办公设备8万元;电器设备7万元;广播设备3万元;修缮工程40万元;仪器设备4万元;消防设备2万元;体育设备7万元;图书5万元;办公家具用具15万元;办公用品22万元;打字复印费2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5年底,我校拥有固定资产原值3191.79万元;其中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2060.95万元;设备808.04万元;图书、档案31.37万元;家具用具291.44万元。2025年本单位预计购置固定资产14.8万元,主要为通用设备,资金预算安排在公用经费当中。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单位整体支出及预算批复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资金共计0万元。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玛曲县寄宿制小学单位整体绩效 (1).xlsx】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藏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