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czj/2026-00023
 标  题: 2026年玛曲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本级)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6-02-06
 
2026年玛曲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本级)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县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落地。

2. 统筹县域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统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监测预警,筑牢全县公共卫生安全防护屏障。

3. 开展医疗机构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县域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医疗质量、诊疗安全与医德医风考核监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4. 负责妇幼健康服务、老年健康服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管理,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特殊家庭帮扶等相关工作。

5. 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管药品耗材采购配送工作;牵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康宣教、农牧区环境卫生整治等健康促进工作。

6. 统筹卫健系统干部职工业务培训、绩效考核、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机关行政管理工作有序运转。

7. 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为行政主管机关,内设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公共卫生应急股、人口家庭老龄股、财务规划股等职能股室,为本级独立预算核算单位。单位配备在编行政工作人员、业务临聘辅助人员,所有人员经费、运行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全部纳入局本级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统筹承担全县卫生健康行政管理全部职能。

三、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6年预算收入514.4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4.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5年减少69.17万元,下降11.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优化整合部分零散专项工作项目,压减非必要业务开支,从严把控财政资金拨付规模;二是上年度一次性临时性工作经费本年不再延续安排,对应核减预算额度;三是结合全县财政统筹规划,对卫健领域部分专项补助资金进行统筹调剂,整体预算收入相应下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514.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4.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5年减少69.17万元,下降11.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保障人员基本工资、离退休待遇、基础办公运转等刚性支出前提下,精简整合低效专项项目,压缩非必要开支,实现收支预算平衡。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348..8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65.19万元、住房公积金24.0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0.38万元、年终奖及绩效工资5.43万元、津贴补贴146.91万元、年度考核奖9.71万元、临聘人员工资47.14万元等。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15.62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13.26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2.36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1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耗材采购、水电物业、公务下乡差旅、文件印制、网络运维、办公设备维修保养、后勤保障等常态化运转开支,保障各股室日常履职办公需求。

4、专项经费预算139.3万元。其中:包含乡村医生补助经费、药品零差价补贴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经费、节日慰问经费、计划生育专项支出五大类,聚焦基层卫健队伍保障、基层医疗减负、公共卫生落地、民生慰问、计生帮扶等核心民生业务。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涵盖办公电脑、打印设备、档案柜等办公硬件采购,办公耗材定点采购、公务车辆定点维保、日常印刷服务等项目。所有采购事项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规定执行,规范申报、审批、采购、验收全流程,做到公开透明、专款专用。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局机关固定资产包含办公用房、公务车辆、办公电子设备、档案物资、应急储备物资等,建立完整固定资产台账,定期开展资产盘点、折旧核算、闲置调剂与报废处置工作,规范资产领用、保管、核销全流程监管,杜绝国有资产流失,最大化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六、预算绩效情况

1. 整体绩效目标:刚性保障全局在职、离退休人员待遇与机关基础运转需求,足额落实乡村医生补助、基本公卫、药品零差补等基层卫健民生政策,稳步推进全县医疗监管、公共卫生防控、计生帮扶、老年妇幼健康等核心工作,保障县域群众基础医疗卫生权益。

2. 分项绩效管控: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分类设置量化绩效指标,专项经费重点考核村医补助发放到位率、基本公卫项目完成度、计生帮扶落实率等硬性指标;年末开展全覆盖预算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资金调整的核心依据。

  1. 绩效监督机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资金绩效核查,向社会公众公示预算执行与绩效完成情况,对资金使用低效、项目推进滞后等问题限时整改,严格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部门整体绩效评价.xlsx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本级.xls
附件【项目绩效评价.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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