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gs/2020-00004
 标  题: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19-08-08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执行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宗教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县法制办公室、县外事< 侨务>办公室、县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县政府领导协调办理日常政务和事务。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工作部门的工作。

(2)承担县政府上报下发的各类文电的处理工作。承担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讲话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

(3)承担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

(4)督查县政府各项决定、重点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县长专线工作。

(5)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和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

(6)承担信访职责。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承办国家、省、州信访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向乡镇、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

(7)承担法制工作职责。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负责县政府立法规划、年度计划的拟定和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及审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规范和监督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与考核,审核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证件,建立和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指导全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县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的宣传指导,承担县政府在法律事务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职责,负责办理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

(8)承担县藏语言文字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促进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进程;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藏语言文字、藏文古籍整理、编译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负责挖掘、整理、编辑、出版我县藏文古籍工作;负责建设和发展全县藏语言文字信息网络,推进藏语言文字网络化进程;负责翻译发至乡镇牧村基层的各类文件政策、法令、布告及基层群众的藏文来信或上诉材料,承担全县各类大型会议的文字及口头翻译;负责翻译和检查县内生产的产品商标、说明书等,翻译审查和书写各单位的公章、文头、信封、牌匾、会标、奖状、标语、证件、布告、广告、街道名称、路标、界牌及车辆的名称;负责组织培训全县各机关单位藏语言文字学习辅导员。

(9)负责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县政府新闻发布会。

(10)负责政务信息的编报工作。

(11)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3)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和县政府总值班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14)承担县政府外事(侨务)工作。承办县上领导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访的具体事宜,审核、办理全县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和因公赴港澳事项,指导配合乡镇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华侨代表的人事安排,负责华侨、华人的接待安置工作。

(15)指导、联系和协调全县金融工作。

(16)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7)行政审批事项。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18)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及州政府、州信访局、州法制办公室、州外事(侨务)办公室、州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政府办公室加挂县信访局、县法制办公室、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县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12.69万元,支出总计1271.1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24.19万元,增长20.6%,支出增加123.34万元,增长10.75%。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12.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2.69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9.24万元,较上年增加41.59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支出稍有降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12.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39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经费追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9.29万元,增长57.51%。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7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34万元,增长10.75%。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04万元,增长16.50%。主要原因是申请公用经费。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5.34万元,占75.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87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申请经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6.77万元,占18.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其他支出39万元,占3.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申请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4.93万元,较上年增加60.8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76.17万元,较上年增加62.4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6.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4.5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维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4.79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严重,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2018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无,车均购置费无,车均维护费12.98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62.66万元,增长29.3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严重老化,其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其他用车9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5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资金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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