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0-00001 | ||
标 题: | 玛曲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 预算公开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0-02-10 | |
玛曲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由于司法体制改革,现改革为五个部,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649.3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27.9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46万元,下降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司法改革,2人转隶至玛曲县监察委员会,经费未做预算安排。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7.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649.3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627.9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46万元,下降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司法改革,2人转隶至玛曲县监察委员会,经费未做预算安排。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556.5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9.9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1.6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7.9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444.9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2.46万元,下降1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司法改革,2人转隶至玛曲县监察委员会,经费未做预算安排。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83.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1.00万元,增长3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和转移支付资金增加预算。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06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降0.21万元,下降16.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运转经费保障进行压减,2020年进行财政预算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降2.79万元,下降25.8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运转经费保障进行压减,财政预算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预算下降。
4、培训费4.0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80万元,增加23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培训费财政预算增加。
5、会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19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72.4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80万元,下降1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人转隶至玛曲县监察委员会,经费未做预算安排。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7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50.8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529.81平方米,价值470.8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价值101.9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价值132.45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88.73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包括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主要是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进展情况。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 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83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点击下载:
玛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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