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00318-142209-139
 标  题: 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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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19-08-06
 
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执行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乡镇(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二)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

(四)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以及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七)指导各乡镇(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八)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51.15万元,支出总计367.2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4.64万元,下降8.98%,支出减少12.81万元,下降3.37%。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51.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1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6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28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56万元,较上年减少6.13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63万元,下降8.9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37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6.91万元,占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7.94万元,较上年增加22.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89.34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4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11.12万元,下降11.08%,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48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

我单位无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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