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191120-160518-911 | ||
标 题: | 关于杨军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16-02-16 | |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曲马场,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玛各单位:
接县委(玛曲任字〔2016〕9号)文件通知,经2016年2月4日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杨军民同志提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赵彦玉同志提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拉毛加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仁增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道尔吉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才华加同志提任县藏族中学校长;
陈新飞同志提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闵海峰同志提任县抗旱防汛服务队副队长。
陈新飞、闵海峰同志的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从即日算起。
玛曲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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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李向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已是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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