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191120-160520-747
 标  题: 关于奥赛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16-11-30
 
关于奥赛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曲马场,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玛各单位:

接玛曲任字〔2016〕131号文件通知,经2016年11月11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奥赛日同志任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华旦扎西同志任县能源局局长;

褚登云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桑爱同志任县社会帮扶工作办公室主任;

罗加木同志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沙白次力同志任县工商质监稽查局局长;

王福生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兼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老让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东尼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才让培吉同志任县电化教育中心主任;

刘旺庆同志任县城关九年制学校校长;

特布旦同志任县藏族小学校长;

郭金保同志任欧拉秀玛乡寄宿制学校校长;

银才让同志任县藏族小学副校长;

赵五九同志任县高级中学正科级干部;

刘小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吉老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李建华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尕藏旦增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尚建平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赵永安同志任县工商质监局主任科员。

决定免去:

奥赛日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罗加木同志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沙白次力同志河曲马场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福生同志县河曲文化旅游交通城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经理职务;

杨老让同志县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才让培吉同志欧拉秀玛乡寄宿制学校校长职务;

刘旺庆同志县藏族小学校长职务;

特布旦同志县第二寄宿制藏族小学校长职务;

郭金保同志县藏族小学副校长职务;

吉老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藏语委办主任职务;

尕藏旦增同志县边界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尚建平同志县黄金冶炼厂副厂长职务;

赵永安同志县工商局经检分局局长职务;

林海文同志县招商局局长职务;

杨永学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兼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虎文华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尕藏加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督导室主任职务;

林永国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物价局局长职务;

仲格草同志县城关九年制学校校长职务。

玛曲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4日‍


上一条:关于薛卫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尕藏加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