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jtj/2022-00024
 标  题: 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6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2-09-17
 
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6号提案的答复




卓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牧村道路及涵洞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交公路[2021]15号)文件职责任务划分∶“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要求,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管护好管辖路段,组织开展公路沿线路域环境整治、洁化绿化美化及灾毁抢通保畅等工作。”二是根据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玛曲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玛政办发[2019]119号)文件职责任务划分:“各乡镇(场):负责本辖区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落实等工作,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日常养护、公路抢险保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路产路权维护,负责培训、管理、考核乡村道路养护员,负责信息报送。”“县交运局:负责制定全县县乡村公路发展规划,负责全县乡村公路的建设的行业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全县县乡村公路养护,指导县乡公路管理站及各乡镇(场)对危险路段进行治理,对乡镇(场)路长开展定期培训。做好省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工作加强县域内的交通综合执法,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开展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行动及破坏路产路权维权和赔偿工作。”均上各乡镇(场)村道维护专项资金,应由各乡镇(场)报请县政府与财政部门予以解决。我局将积极协调争取行业部门支持渠道,寻求各乡镇(场)村道维护专项资金政策及资金。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县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县交通事业发展



 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16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玛曲县人民政府。

联系单位及电话: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0941-61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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