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jtj/2023-00016
 标  题: 关于县第十五届政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3-09-18
 
关于县第十五届政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B


彭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解决齐哈玛镇国庆村至高一牧场路段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玛曲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玛政办发[2019]119号)文件职责任务划分:“各乡镇(场):负责本辖区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落实等工作,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文件中要求“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均上各乡镇(场)村道维护专项资金,应由各乡镇(场)报请县政府与财政部门予以解决。由于我县县级财政困难,目前我局正在积极上报衔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维修资金。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您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玛曲的交通事业。

联系人及电话:赵亚斌 0941-6121004

               

  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县第十五届政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关于县第十五届政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