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zj/2024-00000
 标  题: 玛曲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4-01-31
 
玛曲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中心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紧密结合民政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加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实现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二是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众认知,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和普及力度。

2024年,我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中心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玛曲县民政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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