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gs/2023-00006 | ||
标 题: |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玛曲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3-02-15 | |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曲马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省州属驻玛各有关单位:
《玛曲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经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工作要求和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
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要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积极主动与省、州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并结合各自实际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事项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情况、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于2023年2月底前编制完成事项办事指南,同步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工作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进行。办事指南公布后,在严格执行的基础上,可适当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各乡镇(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之内无遗漏,清单之外无审批”原则,杜绝清单之外的各类变相许可。
二、认真做好清单衔接统一工作
《玛曲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后,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及时更新调整各自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更新调整后的目录(含电子版)报县政府信息办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特别是县委编办、县大数据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对照清单及时调整到位,确保各类清单内容一致。
三、强化清单实施的组织保障
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精神和省、州、县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与指导,共同研究解决清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清单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推进探索清单多元化运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切实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得到高效落实。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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