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gs/2025-00044 | ||
标 题: | 玛曲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河(湖)长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3-21 | |
玛河办字〔2025〕2号
各乡镇(场)、河湖长制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优化河长职责分工,结合我县近期人事变动及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级河(湖)长作出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情况
1.河流名称(欧拉秀玛乡协曲)
原县级河长杨土生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该河流河长职务。现由马书海同志出任协曲县级河长。
2.河流名称(采日玛镇吉郎曲)
原县级河长金平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该河流河长职务。现由旦正才让同志出任吉朗曲县级河长。
3.河流名称(黑河玛曲段)
原县级河长梅虎林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该河流河长职务。现由李云同志出任黑河县级河长。
4.河流名称(黄河干流玛曲段)
原县级河长杨小军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该河流河长职务。现由李志兴同志出任黄河干流玛曲段县级河长。
5.河流名称(阿万仓镇赛尔曲)
原县级河长黑日布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该河流河长职务。现由拉毛吉同志出任赛尔曲县级河长。
6.河流名称(贾曲玛曲段)
鉴于工作分工的重新规划,原负责赛尔曲的黑日布同志包乡(镇)工作有所变动,经慎重考虑,现调整为贾曲县级河长。
二、履职要求
各新任县级河长需尽快熟悉所负责河段的基本情况,负责统筹协调管辖河流全流域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要严格依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巡河工作,每季度巡河次数不得少于1次,巡河过程中需详实记录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交办、跟踪整改落实。
三、工作交接
为保障河长制工作的连贯性与稳定性,原河长与新任河长需在本通知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交接内容涵盖以往的巡河记录、问题台账、治理项目进展资料以及与上下游地区的沟通协调情况等。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做好资料梳理、数据共享,助力新任河长无缝对接各项工作任务。
四、河管优化
河湖长制工作对于维护我县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此次基于县级领导职务调整所做出的河湖长调整,旨在保障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每条河流、湖泊都能得到有效的监管与保护。通过合理的人员调配,能够进一步强化我县河湖长制工作的执行力度,持续提升河湖管理水平,为打造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的河湖生态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玛曲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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