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rmz/2022-00019 | ||
标 题: | 采日玛镇乃尔玛尕玛行政村集体经济规划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采日玛镇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2-11-16 | |
为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能力,加快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特制订本集体经济规划。
一、基本情况
乃尔玛尕玛村委会辖7个自然村,辖区面积17.65万亩,草场面积16.13万亩,乃尔玛尕玛村全村216户933人,脱贫44户199人,贫困发生率为0.56%。乃尔玛尕玛村属高寒阴湿类气候,无绝对无霜期和四季之分,只有冷暖二季之别,冷季长达七个月,暖季短促而反复无常,地形北高南低,较为平坦,以草地畜牧业为主。
二、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2018年,镇党委进一步将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将财政扶持贫困村乃尔玛尕玛村村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入股甘肃亚克乳业有限公司,签订分红协议,年收入5万元。2021年甘肃亚克乳业将50万元退回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中央三部委支持村集体经济50万元投入我镇乃尔玛尕玛村,经村两委商议,确定在镇政府驻地经营超市,目前,乃尔玛尕玛村扶贫超市已投入使用,由村委会直接经营,年底,根据营业收入,进行分红。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收益约5万元,有专业合作社2个,全村有公益性岗位57人。
三、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总体要求
不断加强和壮大乃尔玛尕玛村扶贫超市运营和管理,力争到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四、下一步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是实施乃尔玛尕玛村扶贫超市经营管理绩效与经营者收入挂钩、“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报酬补贴制度,允许各村经牧民合作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按照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的纯收入新增部分的10%-15%提取奖励资金,对牧民合作社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二是规范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资产资源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总台账,实行台账管理。规范资产经营和资源发包程序,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加强牧村集体合同签证工作。
三是鼓励对集体经济实体法人授信与对合作社成员单体授信相结合,采取“宜户则户、宜社则社”的办法,提供信贷支持和服务。对资信良好的村集体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经评定后可享受一定额度的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