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bj/2026-00004 | ||
| 标 题: |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环境保护局 |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6-03-01 | |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玛曲县委、县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41-6121052,0941-6125916)、电子邮件(mqxzfb@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5年3月1日至10日。
附件2: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验收意见.pdf
中共玛曲县委 玛曲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日
附件【附件2: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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