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gs/2025-00124
 标  题: 关于建筑工地在冬季停工期间加强安全工作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5-11-20
 
关于建筑工地在冬季停工期间加强安全工作的通告

我县建筑工程已进入冬季停工阶段,为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过冬,预防冬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冬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消防防火、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就全县建筑工程冬季停工暨加强冬季施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认真开展入冬前各类专项检查。为确保入冬前的工程质量安全,我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在室外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的情况下进入冬季停工阶段,在10月31日前全面停止施工。根据今冬明春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排,开展冬季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施工企业要严格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消防安全体系,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动火作业、施工及生活用电、各类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政府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在建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号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加强未停工项目安全监管。对确需在冬季继续施工的项目,必须采取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制定并落实防风、防冻、防滑、防火、防坍塌等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动态巡查,及时消除冰雪荷载、脚手架结冰、道路湿滑等带来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冬季施工规范要求进行作业,确保混凝土浇筑、砌筑工程等关键环节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防止因低温等因素导致质量缺陷。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坚决杜绝“人证不符”、无证上岗等违规行为各项目单位要加强核查,确保相关人员资质真实、有效。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完成项目相关信息的录入与更新工作,确保项目资料齐全、数据真实,为项目监管和统计分析提供可靠依据。

三、切实加强停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要做好冬休期间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与监理单位组织人员在工程停工前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防止对工程实体和周围百姓造成影响和伤害。施工单位对未使用完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生活物资进行清点和保护,以防丢失或损坏影响到明年的正常施工。施工单位要对冬休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停工时做到料净场清,并安排专人24小时留守值班并管理停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值班人员要加强停工现场周边的巡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留守值班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严禁使用电热炉取暖,生活用电漏电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同时,加强防火、防触电和防中毒等管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要确保联络畅通,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施工单位冬休期间留守值班人员名单和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须于停工前3日报县住建局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进行安全备案。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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