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rsj/2020-00006 | ||
标 题: | 玛曲县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划型结论名单公示(第十批)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0-09-25 | |
玛曲县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划型结论名单公示(第十批)
根据国家和省、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部署及要求,通过“钉钉”采集参保单位划型所需数据和社保现有参保数据、统计部门现有划型结论以及民间组织管理部门数据进行比对的方式,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确定了我县第十批(4户)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划型结论,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30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方式,对公示对象弄虚作假提高减免标准等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参保单位对本单位划型结论有异议的,须于公示期内通过提交《申请变更企业划型承诺书》进行复核,复核后确定新的划型结论,参保企业类型一旦划定,政策执行期间不做变动。
企业划型监督举报电话:0941-5933579 0941-6121536
玛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玛曲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玛曲县税务局
2020年9月24日
附件【玛曲县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划型结论名单-第10批.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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