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qx/2021-00178
 标  题: 玛曲县尼玛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1-11-25
 
玛曲县尼玛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尼玛曲县玛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尼玛镇委员会、尼玛镇人民政府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是玛曲县委、玛曲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镇的贯彻落实。

(二)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稳定牧村基本经济制度,营造良好的牧村经济发展环境,搞好牧村市场监督。

(三)负责本镇、村党的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搞好本镇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本镇群团组织和民兵武装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本镇各事业单位的工作。

(四)负责制定本镇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本镇牧村产业结构的规划及调整,搞好牧业技术的推广和完善牧、工、贸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搞好牧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牧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牧村建设水平。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规划法》赋予的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强牧惠牧政策,搞好牧村土地、草场的承包、流转、管理和草原生态保护及牧民负担监督管理、牧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搞好本镇、村、社的绿化和环境治理、保护以及交通、水利、公益设施的建设、维护等工作。

(八)负责本镇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各项民事纠纷的调解,化解牧村社会矛盾,保障牧民合法权益,维护牧村社会稳定。

(九)负责搞好本镇的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科技、信息、广播、电影、电视、司法、民政、社会治安、劳动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十)负责搞好本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

(十一)依法搞好辖区内天然草场、天然林保护、绿化造林和草原、森林防火工作。

(十二)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搞好辖区内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十三)负责本镇机关和所属事业机构的财务管理、统计和干部培训、考核等工作,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技能,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干部培训、绩效考核、政务公开、组织建设、岗位责任、议事、信访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机构设置

2020年玛曲县尼玛镇人民政府无机构变动,属一级独立编制机构和独立核算机构。

县政府直属行政单位,单位执行的行政财务会计,核定行政编制28名(其中2名工勤编),核定事业编制34名,派出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核定事业编6名,派出机构寺庙办核定事业编3名,全单位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有在职人员86名,超编15名,超编原因为:尼玛社区和卓格社区为非建制单位,没有编制,共有人员28名,其中领导4名,占尼玛镇编制,所以导致超编。退休人员18名。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697.68万元,支出总计2620.94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098.73万元,增长-28.94%,支出减少1180.04万元,增长-31.05%。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收入减少,部分项目支出暂未支付。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69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7.68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62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7.86万元,占56.39%; 项目支出1143.08万元,占43.61%。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7.15万元,较上年增加76.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暂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6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4.73万元,增长-29.8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4.45万元,增长140.1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各类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等)。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2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0.04万元,增长-31.05%。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7.30万元,增长131.20%。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通过年中追加等方式解决)。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3.58万元,占47.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6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各类专项经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2.79万元,占22.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年初未在单位下单独做预算,财政做全县总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83万元,占3.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8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年初未在单位下单独做预算,财政做全县总预算;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农林水支出686.74万元,占26.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6.7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下达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7.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7.59万元, 较上年增加136.5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大 增资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0.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各项支出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征地补偿款)。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无支出,基金收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单独列入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上交 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37万元,主要用于县内因公出行、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单独列入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上交 费用减少。

2020年度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增加10.85万元,增长9.91%,主要原因是本年各项办公费用增多。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部门未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1)(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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