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qx/2022-00235
 标  题: 甘肃省玛曲青藏高原土著鱼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2-09-27
 
甘肃省玛曲青藏高原土著鱼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甘肃省玛曲青藏高原土著鱼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甘肃省玛曲青藏高原土著鱼类自然保护区内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管理、病虫害防治、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的抢

救、放养等;制定和实施保护区渔业资源保护与开发发展规划。

2、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科研和监测及增殖放流等工作;负责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标本管理等工作。

3、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负责保护保护区渔业资源、保护区内治安、案件管理,调解处理渔业生产纠纷,保护渔业水域环境。

4、打击非法捕捞和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珍贵水生动物和重要的水生植物;维护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渔业生产纠纷。

5、根据《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征收和管理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开展渔业船舶的检验。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甘肃省玛曲青藏高原土著鱼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加挂黄河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玛曲段)管理站]隶属玛曲县政府管理,核定的编制为11人,现有11名工作人员(其中男职工5名,女职工6名),其中局长、副局长各1名,党员7名。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32.55万元,支出总计213.45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04.38万元,增长-30.98%,支出增加-24.72万元,增长-10.38%。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一年项目支出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3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5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1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5万元,占85.5%; 项目支出30.9万元,占14.5%。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7.85万元,较上年增加1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未支付的正在实施的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2.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38万元,增长-30.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项目金额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39万元,增长45.15%。主要原因是有些项目年初没有纳入预算。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2万元,增长-10.3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拨入少,支出也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6万元,增长-0.06%。主要原因是对某些项目支出做了预算,但因工期等原因未能支付。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2万元,占1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卫生健康支出11.46万元,占5.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农林水支出176.78万元,占8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某些项目支出做了预算,但因工期等原因未能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08万元, 较上年增加23.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46万元,较上年增加0.4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福利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下乡巡护工作频繁。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下乡巡护工作频繁。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2020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福利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0.43万元,增长0.09%,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了取暖费,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下乡开展巡河巡护工作。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保护区生态状况调查监测等基础工作和购置办公用品,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3.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100%。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我局未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土著鱼、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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