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qx/2022-00274
 标  题: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2-09-30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玛曲县委办公室、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玛曲办字〔2019〕111号),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县住建局)挂玛曲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选址等前期工作。负责全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勘查设计等各方主体行为及施工材料、设备的招投标监督;负责对全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全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城建档案收集、整理、登记、归档、著录、检索、查阅、保管、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程造价咨询,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建设各类报表报送工作;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县人民防空中长期规划;负责和指导人防工程投资、立项、设计、建设、质量监督、验收、维护和科研工作;负责人防工程配套建设和易地建设审批;负责指导人防工程的平战结合工作;指导防空城市拟订人口疏散方案,建设人口疏散基地,开展人口疏散演练,在战时组织指挥群众进行疏散隐蔽,发放空袭警报,实施城市防卫、要地防空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分配;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建设、管理、维护、运行;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防护技能;负责协调承办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省、州、县政府公布下放、调整、取消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对住房保障(包括城镇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公租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文明小康村等)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使用及监督;指导和监督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退出等制度落实。负责全县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交易网签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以及房地产行业的统计和档案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安全性能鉴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

县住建局机关设职能股(室)3个,即综合办公室(财务室)、城乡建设股(行政审批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县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下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县城市环境卫生大队等三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2名。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8624.82万元,支出总计28776.28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减-21,497.96

万元,增长42.89%,支出增减18976.49万元,增长39.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实施项目相对上年较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8624.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24.8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877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0.16万元,占34.16%; 项目支出26636.12万元,占42.29%。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624.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21497.96万元,增长42.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实施项目相对上年较少,项目资金减少。故财政拨款收入整体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497.96万元,增长42.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实施项目相对上年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77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76.49万元,增长39.74%。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84万元,占0.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卫生健康支出56.38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3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节能环保支出1115万元,占3.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城乡社区支出4197.94万元,占15.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7.9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农林水支出4095.3万元,占14.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9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946.09万元,占6.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6.0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他支出15600万元,占54.22%,较年初预算增加156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抗疫特别国债支出安排1384万元,占4.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0.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0.06万元,较上年增加281.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60.10万元,较上年增加263.17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52.36万元,减少92.23%。主要原因是:项目比上年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73万元,增长100%。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3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1.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都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国有资产未占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购买服务软件、采购项目物品等。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5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5.54万元,占100%。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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