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z/2023-00030
 标  题: 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部门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2-09-29
 
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政策,着力加强“三牧”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牧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国家强牧惠牧政策,做好牧业、牧村、牧民工作。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牧民收入。按照国家扶持政策导向,结合当地实际做好牧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稳定和完善牧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和发展牧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完善牧村市场和牧村服务体系,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引导牧民发展现代牧业。保护基本牧场和草场,组织开展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牧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农畜产品生产。加强牧村劳动技能培训,引导牧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牧村建设水平。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牧村教育、卫生、文化、人口、环保等工作,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牧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牧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牧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牧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牧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经济、救助服务。加强牧村精神文明建设,繁荣牧村文化,提高牧村人口素质,稳定牧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指导乡村规划与建设,改善牧村人居环境;拓宽服务渠道,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办事制度和程序,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牧村稳定。加强民政、科技、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职能。强化牧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牧村社会矛盾,维护牧村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牧村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维护牧民权益机制,保障牧民合法权益,维护牧村社会公平正义。

4、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促进牧村和谐。加强和巩固牧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和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引导牧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牧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牧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

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是玛曲县委、玛曲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园区的贯彻落实。

2、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稳定牧村基本经济制度,营造良好的牧村经济发展环境,搞好牧村市场监督。

3、负责本园区、村党的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搞好本园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本园区群团组织和民兵武装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本园区各事业单位的工作。

4、负责制定本园区畜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本园区牧业产业结构的规划及调整,搞好牧业技术的推广和完善工、贸、牧服务体系建设。

5、承办县委、县政府、县畜牧兽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玛曲县农业农村局,核定事业编制6人,现有公职人员7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临时聘用人员1人,离退休3人。环卫工3人,牧工5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638.57万元,支出总计638.57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15.06万元,下降25.19%,支出减少215.06万元,下降25.1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38.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8.57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3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57万元,占28%; 项目支出462万元,占72%。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3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06万元,下降25.1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8.39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和畜种改良项目资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06万元,下降25.1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8.39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和畜种改良项目资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44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养老医疗预算由财政统一编制;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4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4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医疗预算由财政统一编制;节能环保支出6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草原生态保护;农林水支出603.79万元,占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3.6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和畜种改良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8.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96万元,较上年减少109.3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6.61万元,较上年增加11.24万元,主要原因是设备购置费及业务委托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注:本部分至少应包含以上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4万元,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4万元,占中小企业合同的100%。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阿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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