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yncj/2023-00006 | ||
标 题: | 玛曲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农业农村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2-09-29 | |
玛曲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志管理办法等政策、法律法规。
2、编制全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中长期规划、方案、项目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
3、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日常监测,对全县农、畜、水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监测。
4、负责全县农畜水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运过程质量安全的检测检验。
5、制定全县农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县“三品一标”农产品的现场检查、材料初审和推荐上报。
6、负责指导全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认证体系建设,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运转和管理,指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和质量安全追溯。
7、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三品一标”业务知识培训指导、信息交流和技术咨询。
8、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隶属于玛曲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主要承担全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上述职责任务,玛曲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信息、保密、档案、会议会务、文稿起草、目标绩效管理、安全稳定、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承担本单位后勤管理工作。
2、检测检验股
负责“三品一标”农畜产品检测检验、认证申报、质量管理、标志管理、宣传培训及获证产品的产销对接;参与农产品品牌培育与建设等工作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及运行。负责全县农畜水产品的检验检测、例行监测、专项检查以及农业产地环境检测;负责检测档案的管理。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47.55万元,支出总计147.55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4.83万元,上涨30.90%,支出增加34.83万元,上涨30.90%。主要原因是今年有项目资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7.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5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5万元,占86%; 项目支出20万元,占14%。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3万元,上涨30.90%。主要原因是今年有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67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项目资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3万元,上涨30.90%。主要原因是今年有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67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项目资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58万元,占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养老医疗预算由财政统一编制;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6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医疗预算由财政统一编制;农林水支出128.61万元,占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62万元, 较上年增加2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94万元,较上年减少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未维修及外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1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万元,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万元,占中小企业合同的10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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