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z/2023-00034
 标  题: 中共玛曲县委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部门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3-05-30
 
中共玛曲县委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县委党校(行政学校)的主要职责是:

(一)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有计划的培训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骨干企业负责人、理论宣传骨干、哲学社会科学教研骨干、国家公务员等,负责对学员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管理考核。

(二)对学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根本要求,着力增强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的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引导学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组织开展开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县委决策咨询服务,发挥新型智库作用。

(四)受县委委托,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

(五)以培养马克思主义创新理论人才为主要日标,开展干部继续学习。

(六)以多种方式开展同涉外培训机构和学术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七)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委党校(行政学校)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县委党校(行政学校)日常运转。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负责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文印、印鉴、档案、收发、电话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职工的政治学习和日常考勤工作。负责各类人员的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社保、职称评审、人事管理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学校财务及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的购买、登记、发放和管理工作。完成每年学校下达的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住宿安排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的公房及公共财物的管理和维修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学校水电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协助校领导做好学校的基本建设和校园环境绿化工作。承担校领导交办的其它行政事务性工作。

(二)教务教研室。负责主体班教学计划的编制、根据各班次教学计划,对教学活动进行组织和协调;负责学员选调、学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材审定工作,组织编写主体班教案;负责主体班学员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员在校学习期间表现的考核、审定,并提出使用意见;负责主体班次的其它工作;组织实施教学计划,落实教学方案;分配教学任务,督促各教学环节的落实;制定和落实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教学人员的教研和科研活动;定期检查教学效果;拟定教师的进修、学习、培训计划;做好教师业务档案、教学档案、科研成果档案的管理工作;承担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培训招生室。组织实施各类班次学员培训工作,加强学员党性锻炼。负责对学院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落实兑现培训任务的奖惩制度。负责承接承办县内各行业、各部门干部培训工作,开展与其他县(市)有关组织的干部交流培训工作。拟定年度培训和科研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教师教学业务水平,组织教研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根据统一安排,督促落实教师的培训、进修;协调上级部门完成成人继续教育、干部在线学习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图书与信息中心。负责图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借阅等工作。负责安排多媒体教室、视频讲座、远程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学校门户网站、校园局域网、系统管理智能教室建设和机房建设。负责网络内容监管,承担教学、科研和办公现代化信息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各类实训教室的管理、维护和技术保障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县委党校(行政学校)核定事业编制14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校长1名,由县委领导同志兼任;常务副校长1名(正科级)、副校长2名。

人员情况:年初25人,在职12人,退休15人,遗属2人。2022年调出1人,调入3人,人才引进2人,年末在职16人,退休15人,遗属2人。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299.1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9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7.37万元,增长3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299.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299.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7.37万元,增长3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251.3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243.5万元、福利费4.6万元、冬装费3.2万元。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30.90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30.20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0.70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3.00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中共玛曲县委党校政府采购预算数140.6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县委党校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绩效的各项产出指标。具体情况如下:保证了县委党校机构运行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和16名在职及15名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发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县委党校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绩效的各项效益指标,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具体情况如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党校的业务指导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共玛曲县委党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加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为首要任务,以抓好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坚持党校姓党、从严治校,努力提升党校工作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党校理论阵地作用,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的理论政策巡回宣讲和科研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县委党校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绩效的满意度指标,在基层授课和宣讲中不断创新授课方式,采用案列式,互动式授课模式,列举了大量的事例,形象生动、分析深入、讲解客观,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认识、准确把握、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最新理论增强了党员和群众的“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001]临时工工资(1).xls
附件【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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