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wjj/2023-00042
 标  题: 玛曲县疾控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3-05-25
 
玛曲县疾控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完成国家、省州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爆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开展疾病检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内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本单位共设11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本单位编制20人,实有人数23人。事管7级1人,事管8级1人,正高1人,副高4人,中级1人,初级14人。

1、办公室

综合协调中心日常工作,协助中心领导组织管理处理各项业务及日常事务;在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起草拟定各项计划、方案、总结等文件;负责文秘、印鉴、档案管理和上级下达文件的存档更新;负责中心会议安排,跟踪会议决定执行情况;.负责中心会议记录的记录、整理。

2、慢病股

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完善网络建设;及时上报月报、季报及年报;完成每年对基层公共卫生专干1-2次集中培训,每季度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1次巡回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督促各基层单位筛查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积极联系省二院专家开展疑似严重精神病患者复核诊断工作;发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和贫困患者门诊服药治疗补助经费;完成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的抽样、体检,监测数据的录入、整理与上报,及时反馈调查结果;负责慢性病全程管理工作的督导,对各基层医疗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老高糖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协助完成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的抽样、体检、监测数据的录入、整理与上报,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完成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日、高血压宣传日、精神卫生宣传日、糖尿病宣传日等各种宣传活动;制定全县死因监测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每季度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医院督导1次,要对辖区内各医疗单位、乡(镇)场卫生院及尼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络直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进行根本死因编码并查重。按时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定期分析本县居民病伤死亡的信息。

3、卫生股

组织开展本年度全县中小学生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对体检结果及时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写出专题总结,将分析总结和体检表及时反馈给各学校;完成玛曲县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中的体检、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及双录入工作;协助完成全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表分析及录入工作;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在每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分析辖区内的病例信息,发现有共同食品暴露史的聚集性病例或危重、死亡病例及其他食品安全隐患的,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每季度向州疾控中心食安股报告聚集性病例的发现及处置情况.

4、职业病股

负责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根据上级方案,制定玛曲县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每天在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中审核用人单位信息、疑似职业病报告卡、尘肺服告卡;负责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工作,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汇总;负责辖区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工作;完成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放射性危害因素种类和危害程度、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和放射防护培训等情况.

5、传控股

1.完成大疫情网的审核、查重、预警处理、周分析、月分析,半年分析、全年疫情分析。传染病的流调和采样,完成传染病疫情调查报告;每10天在各级医院进行传染病主动监测:搜索重点传染病、麻疹、AFP病例、不明原因肺炎、流行性出血热、炭疽、脑炎病例工作。系统收集辖区内的传染病发病死亡情况,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重点疾病监测、分析研究流行因素、掌握流行规律、了解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报为制定防制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依据参与并组织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并评价其效果;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工作,完成突发事件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每年春季在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春季传染病主动搜索工作,宣传传染病防病知识。每年进行鼠密度调查,采集鼠肺标本,送省疾控实验室检测;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配合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工作。

6、检验股

1.完成地方病碘缺乏病检验工作。

2.每月和每季度开展水质检测工作。

3.布鲁氏菌病质控及样品检验。

4.包虫病犬粪实验。

5.承担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7、性艾股

负责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监测报告管理、传染病监测、疫情网络直报及数据审核;负责全国性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各医疗机构);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系统:用户权限管理系统、检测咨询管理、实验室管理。(各医疗机构)’

负责抗病毒治疗管理:成人抗病毒治疗管理、儿童抗病毒治疗管理、病人转诊信息管理;艾滋病质量评估工作。

8、地病股

负责全县鼠疫防治工作;饮水型砷中毒调查工作及数据上报管理;饮茶型氟中毒带调查工作及数据上报管理;布鲁氏菌项目。鼠疫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信息上报和基础信息维护等工作;包虫病防治项目,开展对重点人群查病、病人救治、手术治疗、传染源犬管理和驱虫和加强屠宰场的管理等;包虫病监测点各项工作。

9、结防股

负责定点医院、各类学校结核病督导、流调及培训;网络疫情工作:结核病疫情监测登记、预警两小时处理登记、学校结核病疫情每两小时浏览登记、季度年度报表、结核病人追踪信息管理登记。

10、免疫规划股

完成股室工作计划、相关工作开展的信息、总结撰写等;开展对基层接种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每年对预防接种人员和接种单位资质进行查验;负责对基层接种单位免疫规划工作的业务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相关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协助冷链运转、疫苗及注射器下发工作;协助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11、财务科

负责本单位财务工作,负责编制单位年度、季度财务计划和财务预决算,填报各类财务报表,合理组织收入,核销各项支出,清理债权债务。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484.5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9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6.77万元,增长1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45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6.77万元,增长1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增加。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456.6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403.2万元、福利费7.03万元、冬装费4.8万元。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41.57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41.57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0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32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

截止2023年5月我单位占有国有资产原值:860.41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并以绩效目标管理为导向,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玛曲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公用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医疗)(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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