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czj/2025-00125
 标  题: 玛曲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4-05-31
 
玛曲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一)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心工作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改革发展新成就开展宣传;关注民生民情,加强舆论监督;负责全媒体的舆论宣传策划、采集、编辑、发布、播岀及收集、归类、保存开发利用等工作;

(二)全力打造新闻+“党建+政务+服务+民生”于一体的

融媒体平台。为相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数据计算、存储、网络、交互、分析和信息管理服务,为群众提供网上信息服务政务服务和便民生活服务;承担微信、微博、手机APP客户端等公众平台新媒体信息资源的编辑、发布、更新和维护工作;

(三)建设高素质的融媒体队伍,探索與论宣传、媒体资产管理新机制,发展壮大全县传媒事业,提升舆论宣传的引导和服务性;

(四)开办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节目,拍摄制作宣传、推介玛曲的视听节目,全方位、多角度对外展现玛曲发展新形象;

(五)协助配合上级媒体和新闻单位到玛曲采访,维护全县新闻舆论安全;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我县对外影响力和美誉度;

(六)职能转变、整合机构。对现有的县广播电视台、县政府信息办、中国玛曲网、玛曲县人民政府网和“魅力玛曲”微信公众号,以及“两微一端”机构、平台和媒体资源进行整合,组建“玛曲县融媒体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广电和新媒体的能力建设。

(七)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融媒体中心内设9个股室,事业编制23名,中心设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630.6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0.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71.38万元,增长43.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3个人员同工同酬,增加工资、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630.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0.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3.29万元,增长24.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3个人员同工同酬,增加工资、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

1、预算在职人员经费513.22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499.30万元、福利费7.12万元、冬装费6.8万元等。

2、预算退休人员经费0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0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0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10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16.5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无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县融媒体中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无。

六、预算绩效情况

我中心建立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效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对预算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监管。2024年人员经费620.65万元、公用经费10万元。预算编制时紧紧围绕绩效目标做好资源配置,将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作为资金测算的依据,重点关注预算资金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同时,实施绩效目标“全覆盖”管理,将年初预算、本年追加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预算与绩效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规范,压缩各种开支,降低“三公经费”,合理支配预算资金,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支出的法规制度,有效节约成本和部门的办事效率,达到了预算资金的合理高效的运用。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融媒体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xls
附件【融媒体中心绩效172195472796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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