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5-00333 | ||
标 题: | 玛曲县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5-26 | |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玛曲县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位于玛曲县格萨尔广场,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隶属玛曲县人民政府。玛曲县审计局主要职责为:负责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审计全县牧林水利、资源环保、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监督;增加重大项目稽查职责。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财务执行制度为政府会计制度,下属事业单位1个:玛曲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现有编制23名。内设股室3个:综合办公室、财政和行政企业事业审计股、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审计股。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536.9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6.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4年减少7.08万元,下降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追加项目,今年项目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536.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536.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减少34.3万元,下降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今年项目减少。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476.65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津贴补贴329.82万元、住房公积金40.4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9.43 万元、年终奖及绩效工资7.51万元、年度考核奖19.41万元等。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24.34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24.02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0.32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3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耗材、购置办公用品、设备、差旅费等。
4、专项经费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公务接待批次3批,9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8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我局暂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局2025年固定资产原值85.81万元,累计折旧41.52万元,其中:设备56.57万元,累计折旧35.64万元,家具和用具29.24万元,累计折旧5.88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07万元,累计折旧0.54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玛曲县审计局以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核心,围绕科学制定并执行全年审计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年度审计项目、高效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任务,统筹运用预算资金,保障审计业务有序开展。
玛曲县审计局2025年预算总额53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0.99万元、公用经费36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安排,无上级补助。
玛曲县审计局2025年人员经费预算500.99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津贴补贴476.65万元,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24.34万元。
玛曲县审计局2025年度公用经费预算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4万元,用于日常办公耗材、购置办公用品、设备等;电费1万元;邮电费1.8万元,用于日常电话费和宽带费;差旅费5万元,用于外出审计、工作调研、参加外出审计业务培训等;维修费1.5万元,用于办公设备、系统运行维护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3万元,用于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日常办公支出等。
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执行率100% ,预计年末达成100%预算执行率,保障审计人员薪酬发放、业务运转资金需求,为绩效目标推进提供基础支撑。
我局将严格执行预算,明确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根据人员变动、政策调整等实际情况,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预算,增强预算的刚性和灵活性。同时,财务人员积极参加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其严格遵守预算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人员经费预算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甘肃省玛曲县审计局单位整体绩效 (6).xlsx】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玛曲县审计局)(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