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5-00416 | ||
标 题: | 玛曲县教研室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5-26 | |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二)承担玛曲县教育教学工作。
(三)建立健全玛曲县教研室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各学校的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总务等工作。
(四)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遵循教学规律组织国家和学校课程的教学,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指导、管理、检查、评价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六)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七)协助上级教育主管单位做好学校教师考核工作,负责教师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八)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九)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全县教育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教研室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玛曲县教育局,现有独立编制机构1个。
2025年度我单位核定编制53人,年初在职人员57人,退休人员24人。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1128.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8.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4年减少103.2万元,下降9%,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导致年初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128.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8.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减少103.2万元,下降9%,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导致年初人员经费减少。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1104.83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794.06万元、住房公积金91.6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2.64万元、年终奖及绩效工资19.79万元、年度考核奖39.64万元、采暖补贴47.04万元。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23.43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22.09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1.34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0万元。
4、专项经费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无财政拨入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车辆运行及维护费,无财政拨入公务接待费用。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已按照县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5年,本单位所有预算资金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明确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确保资金使用有明确的方向和可衡量的成果。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因本单位2025年无专项经费预算,故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优化预算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同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预算资金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教研室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玛曲县教研室单位整体绩效 (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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