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czj/2025-00421
 标  题: 玛曲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5-05-26
 
玛曲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重大事项决定权。把党委工作的重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切入点,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保证了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使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加强和改进。

二、机构设置

常委会下设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牧环保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信息中心,办公室,即“六委一办一中心”。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1118.1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8.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4年增加30.3万元,增长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较上面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118.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8.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30.3万元,增长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有所增加。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811.07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547.82万元、住房公积金67.9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0.33万元、年终奖及绩效工资14.79万元、休假补贴14.35万元、年度考核奖25.88万元等。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55.43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54.06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1.37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11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需、差旅费、邮电费、人大代表培训费等。

4、专项经费预算141.60万元。其中:县乡人大代表生活补助,包括县级人大代表补助发放80人,乡级人大代表生活补助260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30万元。主要用于省州调研召开座谈会议15余次,年内召开常委会会议6余次,年底召开县级人民代表大会1次。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主要是货物类采购预算12万元,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及日常办公用品采购。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无政府购买服务。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总计为158.1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56.86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309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度,玛曲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严格把控预算绩效1118.10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118.10万元,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年度绩效目标:保障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全年组织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6次以上,主任会议8次以上;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15次以上;组织代表培训2期,培训代表120人次以上。

各类会议、活动按计划准时开展,提前1天完成会议材料准备;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率100%;信息稿件及时采编、报送,确保时效性。项目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各项费用支出符合财务制度和预算规定,办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较上一年度降低5%。通过人大监督推动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投资增长10%以上;促进财政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为县域经济增长做出贡献 。增强公众对人大工作的了解和参与度,提升公民民主法治意识;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解决民生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完善人大工作机制,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为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持续动力;培养高素质代表队伍,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保障人大工作长期有效开展。人大代表对办公室服务保障工作满意度达到95%以上;群众对人大监督工作和代表履职情况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3)(2).xls
附件【县人大2025绩效目标表(1).xlsx
附件【县人大2025绩效目标表 (2)(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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