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5-00469 | ||
标 题: | 2024年度玛曲县水务局(本级)部门决算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9-19 | |
2024年度
玛曲县水务局(本级)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划入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职责。
2.划入县水土保持局承担的行政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1.将编制水功能区划、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
2.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
3.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4.将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
5.将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部分行政职能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二、机构设置
(一)整合的股室。将综合办和财务股合并为综合办室。(二)更名的股室。将水利股更名为水务业务股。
调整后,水务局设职能股室2个,既综合办公室、水务业务股。
1.综合办公室。传达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做好接待、处置工作;做好职工的政治学习、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统一管理文件的制定印发,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宣传、信息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事务处理和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负责各种行政介绍信、证明信和其它函件、党政印章等管理和使用;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办公室内部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做好机关财务管理及日常收支结报工作,协助收缴有关规定的费用,对本系统的各项行政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根据工程项目需要协调办理拨款手续,检查监督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执行专款专用情况;对局属事业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实行报账制,负责系统内局属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财务收支的审核及会计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水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定价、核算、征收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水务业务股。负责编制全县水利建设发展综合规划、专项和专业规划;制定水利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制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河道建设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并开展审查,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承担涉水事件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大队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指导、监督项目施工单位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水土保持规划并协调落实;指导全县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并组织验收;组织开展全县水土流失检测和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行政征收,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的水土流失纠纷调解;拟定全县水能资源开发技术标准和规范流程;负责牧村水电设施建后管理工作; 划入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职责; 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申报与工程实施监管审查保障牧村饮水安全;拟定节约用水制度;组织编制供水水源规划,指导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指导水利行业办理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工作;委派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加强现场监督,参与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处理;落实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协调承办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省、州政府公布下发、调整、取消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组织质量与安全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446813.92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493003.75元,下降82.40%,主要原因是从2024年度开始除河湖项目资金外,其他项目资金由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拨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554303.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4303.12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5446813.92元,其中:基本支出1773381.94元,占32.56%;项目支出3673431.98元,占67.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446813.92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5493003.75元,下降82.40%,主要原因是从2024年度开始除河湖项目资金外,其他项目资金由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拨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8813.92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05838.65元,下降79.99%,主要原因是从2024年度开始除河湖项目资金外,其他项目资金由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8813.9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546.96元,占5.01%;卫生健康支出107713.98元,占2.00%;节能环保支出2333824.67元,占43.39%;农林水支出2528396.31元,占47.01%;住房保障支出139332.00元,占2.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14143.66元,支出决算为5378813.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4447.86元,支出决算为269546.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428.61元,支出决算为107713.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33824.67元,支出决算为2333824.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3572.68元,支出决算为2528396.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9869.84元,支出决算为1393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3381.94元。其中:
人员经费1723381.94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000.03元,下降13.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5000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314.65元,下降45.84%,主要原因是部门厉行节约,加强管理、控制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68000.00元,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68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用于玛曲县城区地下水位检测服务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安排公务接。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00.00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314.65元,下降45.8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组织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8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7206.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206.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3个,涉及资金5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玛曲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内容与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相对应,年度预算资金为部门运转和履职尽责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持。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4-12月份交通补贴、2024年驻村帮扶队经费及干部补助经费、水务局1-3月车补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4-12月份交通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500元,执行数为315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顺利完成交通补贴精准及时发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2024年4-12月份交通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结果为“优”。
2.“2024年驻村帮扶队经费及干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元,执行数为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补助经费足额发放,帮扶工作高效推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2024年驻村帮扶队经费及干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结果为“优”。
3.“水务局1-3月车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00元,执行数为105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顺利完成交通补贴精准及时发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水务局1-3月车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结果为“优”。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财政部门绩效评价,我局部门整体绩效获评优,严格依预算安排支出。我局水利项目按时高质量完工,日常业务开展达标率高。效益成果显著,带动经济效益增长,提升农牧村饮水安全满意度,生态环境改善。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驻村帮扶队经费及干部补助经费.xlsx】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玛曲县水务局 .xlsx】
附件【2024年度玛曲县水务局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2024年4_12月份交通补贴.xlsx】
附件【玛曲县水务局-水务局1_3月车补.xlsx】
附件【玛曲县水务局(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