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bj/2020-00001
 标  题: 玛曲县生态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环境保护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19-08-14
 
玛曲县生态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玛曲县生态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玛曲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部门职能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全县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全县城市总体规划,并对其中的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审;参与组织自然资源核算工作。

3、负责拟订全县各方面污染防治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管理;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县污染排放总量计划;组织协调全县跨地区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4、负责全县生态自然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县内新建的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等有关工作,负责向县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区;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的管理工作。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生态环境保护局行政机构1个,下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两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1个,核定编制20人,年末实有行政4人,事业17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22.33万元,支出总计724.15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17.7万元,减少14.01%,支出减少168.67万元,减少18.8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22.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2.3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2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15万元,占47.8%项目支出378万元,占52.2%。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5万元,较上年减少1.8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银行存款含其他应付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2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83万元,增长24.01%。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88万元,增长102.6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没有列入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67元,下降18.8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8.4万元,增长78.4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没有列入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06万元,占8.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6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及工资增加;节能环保支出660.09万元,占91.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没有列入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6.29万元,较上年增加44.07万元,主要原因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增资、工资。公用经费39.87万元,较上年减少17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及印刷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9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9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务车使用时间长维修次数增加、下乡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6万元,本年度车辆维修较上年减少。

公务接待费0.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接待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2人,2018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5元,车均维护费2.98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8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

我单位无预算绩效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环保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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