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mz/2022-00010 | ||
标 题: | 萨合村2022年度退牧还草补助资金发放的公示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尼玛镇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2-11-23 | |
根据《甘南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玛曲县退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2年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加大项目区草原生态和资源保护力度,促进草原生态系统自然恢复,使甘南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玛曲县退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2年度)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经县自然资源局现场勘定,玛曲县退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退牧还草选址位于玛曲县秀玛村、萨合村,经县自然资源局、尼玛镇人民政府与秀玛村、萨合村商议,现将玛曲县退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退牧还草补助资金发放公示如下:
附件:甘南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玛曲县退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2年度)退牧还草任务计划和补助资金花名册
公示时间:2022年9月5日-9月10日,共5天。(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日内提出)
联系人:桑吉
联系电话:13893941985
尼玛镇萨合村村民委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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