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wzrzyj/2026-00001
 标  题: 玛曲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6-08-14
 
玛曲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总则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部门、各矿山企业要坚持预防为主,高度重视预防、预报、预警和应急工作,并组建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应急处理及上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有效预防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及分布特征

   我县地质灾害隐患具有分布广、数量多治理难特点。全县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33处,按灾害类型划分:滑坡5处,泥石流17处,崩塌11处;按地质灾害险情等级划分:特大型3处、大型6处、中型10处、小型14处,分别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9.1%18.2%30.3%42.4%

三、202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以及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往年汛期气象情况,预测今年全县地质灾害仍以降雨、冻融为主,其次为地质环境因素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

一)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分析

1.地质环境因素

我县由阿尼玛卿山和西倾山两大山系构成,西北部为高山区,中南部为丘陵区,境内属高原草甸区,植被较好,地势较缓,除局部区段外,突发性地质灾害不发育,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诱发的各类地质灾害较少,但由于辖区内山大沟深,山河相间、山峰基岩裸露,尖峰挺拔,在强烈寒冻和冰雪作用下,岩石崩解分化并随夏融雪水下滑堆积或山洪冲积,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现象的可能性较大。

2.诱发因素

全球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条件是地质灾害模式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近年来我县旱涝交错天气频率较高,导致地质灾害频发。分析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510月,进入汛期后,出现局部地区集中强暴雨或长时间降雨等极端异常天气,直接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3.人类工程活动影响

2026年全县在建、新建项目较多,工程活动强度和范围将持续加大,对地质环境扰动更加剧烈。主要涉及在建公路、各类工程建设现场、各类非煤矿山(包括废弃矿点)等地域,造成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现象的可能性较大。

(二)地质灾害发育趋势预测

按照全县地质环境条件、降雨趋势预测、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等影响从时段分布上分析,预测地质灾害高易发期主要集中在510月份汛期,主要诱发因素为降雨、冻融,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5月为消融期,以往发生滑坡的隐患点由于冻土地带地带消融,地下水位升高,导致滑坡、崩塌发生。69月为主汛期,强降水过程较多,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达50mm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易诱发泥石流、山体滑坡和公路、矿山、基建等工程施工现场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由此从地质结构和人类活动情况分析,预测尼玛镇、木西合乡、采日玛镇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较高;阿万仓镇、欧拉镇、欧拉秀玛乡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次之;河曲马场、曼日玛镇、齐哈玛镇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较低。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预防监测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发育规律和形成特点及主要引发因素,确定重点防范期为79月份。

3-5月(冻融期):重点防范冻土和积雪较多的斜坡地段因冻融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69月(汛期):重点防范因强降雨和长时间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全年应加强防范各类工程建设和采矿活动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范区

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33处,尼玛镇崩塌5处、泥石流11处,阿万仓镇泥石流5处,木西合乡崩塌5处、滑坡2处,欧拉秀玛乡泥石流1处,采日玛镇崩塌1处、滑坡2处,齐哈玛镇滑坡1处。(见附玛曲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

(三)汛期地质灾害监测

1.汛前巡查。汛前巡查工作是在上一年度预测、预防、监测基础上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各乡镇(场)、各矿山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切实掌握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一手资料。

2.汛期检查,值守、速报。每年主汛期是全县地质灾害高发时段,县自然资源局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督促各乡镇(场)、水务、交通、住建、应急等部门及矿山企业落实好监测责任人,按要求填报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周边居民手中,对重点地段,要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指派专人24小时值守并速报变化情况,重要隐患点要做到逐点有预案,明白卡要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及时发放。

3.群防群测监测。利用已经初步建成的群防群测网络,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广大群众共同参与,通过监测及时掌握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

(四)监测责任单位

1.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村民委员会承担。

2.危及矿山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

3.其他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监测。

五、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依据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实际,2026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主要为:一是完成下达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开展2026年度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隐患排查、监测预警、防治工程建设。

(一)调查评价

1.年度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在全县范围内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和易发区域开展动态巡查,检查险情有无新发展或有无产生新隐患,地质灾防治工程是否维护到位;监测设备、警示标志是否完好;受威胁群众对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灾场地是否熟悉,日常监测工作是否有效开展。

2.年度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及动态调查

对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核查,特别是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发育特征、危险性、危害性都要进行核查;制定核查调查记录,建立动态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

(二)监测预警

    继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实建强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靠实群测群防责任;加强人员培训教育,提升监测预警水平;落实群测群防人员每个乡镇、场2人,共18人,补贴500//月,汛期6个月(510月)共计54000元,并将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和落实群测群防经费保障制度。健全和完善组织严密、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管理规范、经费到位、监测有效、预警及时、群众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

(三)综合治理

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投入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同时,县财政要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保障等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对稳定性差、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组织勘查治理,消除隐患。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对矿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县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制定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四)防范能力建设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培训和装备、物资储备,开展地质灾害指挥平台硬件维护;在本年度内结合防洪、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在地质灾害高发区的乡镇、村社建设应急避险场所;完善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专家库;完善县级应急响应信息平台,不断提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举办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工作人员和群测群防员为对象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深入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主动防范地质灾害自觉性,增强自救意识和自救能力。

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政治责任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将思想统一到党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高防控能力,着力化解重大风险的批示要求精神。要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本着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措施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切实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防治责任和防治任务,做到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切实履行好全力防配合救的重要职责,抓住重点逐一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加强与住建、交通、水务、应急、气象、文旅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隐患变险情、险情变灾情、灾情造伤亡,尽量大努力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全力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切实降低风险

自然资源局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不断深化推进四个体系建设,明确县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主体责任。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乡镇(场)人民政府切实履行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科学部署防治任务,保证足够的人员、经费、设备等投入。科学编制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在地质灾害治理的过程中,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考虑地质灾害防治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相结合。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及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确保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取得实效,2026年要继续开展重点防治项目回头看,强化项目动态跟踪监管,确保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发挥实效。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要深入分析原因,组织力量实施重点突破,逐一倒排工期,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措施到点、时限到天,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要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已实施完成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护,及时清淤修护,确保防灾工程正常运行,满足防灾要求。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自然资源局要做好监督、指导。

)深化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排查,掌握家底和动态变化

自然资源局要务必树立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两个快速四个不放松坚持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不放松、值班值守不放松、汛中巡查不放松、工作指导不放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动态监控威胁人员财产安全隐患点变化情况。二是县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县、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大隐患要一点一案,逐点落实监测、预警、疏散、应急、抢险、撤离路线、临时避让场所,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发出预警,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应急处置。三是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灾情信息共享,健全完善灾情会商机制,各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震情,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派出专家指导和驻守。四是全面开展督促检查,推动相关管理部门和防治主体落实防灾责任和防治措施,督促建设、开发主体严防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灾害及导致人员伤亡,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五是切实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用地选址的管理工作,避免切坡建房。开展切坡建房调差摸底和登记造册,确定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区域,制定落实预防措施和责任认定。六是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要同时进行,坚决避免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强化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防治工作,及时报送灾害信息

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要在思想上进入战斗状态,要时刻绷紧地质灾害防治这根弦,切实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要盯紧看牢重点时段、重大隐患和重点地区,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上的首要目标,坚决、及时、果断地转移所有应该转移的人员。要以汛期为重点时段,以乡镇(场)为重点地区,特别是在建水利水电、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工程和旅游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区,指导监督水务、交通、科教、文旅等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认真汲取近年来类似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教训,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使防灾工作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人员、气象预警和省级科研院所作用,积极主动协助县政府做好灾情、险情处置工作。一是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信息,为防灾减灾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信息。二是接到险情和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地方划定危险区,撤离人员,避免群众和抢险救灾人员二次伤亡。三是加强应急演练,使隐患点周边群众熟悉撤离信号、路线和避险场所。

)统筹安排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助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可以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是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搬迁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各乡镇(场)要抓住党中央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攻坚重大决定的契机,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优先纳入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工作要充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乡村振兴、重大工程和新型城镇规划建设等统筹实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通过多种举措保障避险搬迁群众新居所和就业、就学条件。

)正确把握地质灾害舆论宣传工作,强化风险意识

因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多、成因机理复杂,目前我县难以对所有地质灾害发生时间空间和影响范围作出准确预测,还做不到人定胜天。因此,在舆论宣传时,一定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有关风险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和客观准确,在灾情发生后,全面分析原因和引发因素,准确掌握地质灾害孕育的客观规律性和发生的偶然性,吸取教训,尽最大努力避免同类灾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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