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5-00334 | ||
标 题: | 中共玛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5-26 | |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填报了《玛曲县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一、主要职责: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纪委监委不是单纯的办案机构,监督是其首要职责基本职责。通过行政监察,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二、机构设置
县纪委机关内设9个职能科室和3个派驻组,所属事业单位1个。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1225.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5.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4年增加41.91万元,增长3.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上调,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225.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5.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41.91万元,增长3.5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上调,人员工资增加。
1、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1159.67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752.42万元、住房公积金98.35 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8.31 万元、年终奖及绩效工资19.31 万元、年度考核奖43.68 万元、采暖补贴57.6万元等。
2、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5.92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5.6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0.32万元。
3、公用经费预算6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4、专项经费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8万元。
我单位预计接待批次45批次,接待人数135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在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采购活动,并不断加强采购方式管理,严格政府采购程序。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共计55.09万元,其中货物为23.49万元,服务31.6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我单位无此类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297.1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0万元,通用设备187.7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85.25万元,无形资产4.13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1、组织保障:
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供组织保障,我单位成立了由副书记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组织办公室、各专项资金使用部室积极开展全部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设置工作。所有支出均按照国家相关财经制度执行,严格把关,整个预算资金的运行将完全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杜绝违规违法的问题。做到资金的使用与预算资金的实施内容相符,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绩效目标管理:
2025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并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加强项目管理,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研判,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3、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2025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为1225.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5.59万元,公用经费60万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年度预期绩效目标为:(1)计划完成2024年度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1月-12月工资及福利。(2)计划完成出差人150人次,办公用品购买种类50种,印刷材料20000份、临聘人员工资(2人),邮电费缴纳次数10次,接待人数45批次。通过以上工作,提升单位工作人员效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3)(4).xls】
附件【玛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整体绩效 (202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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