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5-00480 | ||
标 题: | 2024年度玛曲县欧拉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9-19 | |
2024年度
玛曲县欧拉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执行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全面加强农牧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牧村的政治引领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负责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向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及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工作。
(四)负责组织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措施。
(五)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
(六)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牧业步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七)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持社会稳定、社会秩序和应急管理等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制定辖区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全面加强“网格化”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八)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促进科技、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环保等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九)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和双拥等工作。
(十)负责协调辖区各站(所),按管理权限管理各站(所)开展相关工作。
(十一)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欧拉镇设置党政机构4个,均为股级。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和政协委员联络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文秘、信访接待、档案管理、机关后勤和督查检查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镇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镇财政预算、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核拨、资金监管和村级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以及统计、审计等工作;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负责乡村振兴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负责镇产业开发、自然资源监管、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健康、农业发展、民政事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工作;负责镇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全过程监督。
(四)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镇政法工作统筹、政策指导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建设、平安创建、村治理、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镇人民武装部,负责全镇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和双拥等工作;设置镇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欧拉镇设置事业单位3个,综合执法队为正科级,其余为副科级,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镇农牧业、林业、水利、渔业、农机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与指导服务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产业化示范引导培训相关服务;负责辖区内农业产品质量检测服务;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负责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社会救助、残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扶贫济困等日常服务工作;负责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中心、文体广场等文化旅游设施的建设、管理与使用;负贵镇文化建设、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以及文化广播影视工作,协同推进村组“非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开展乡村旅游及特色村镇建设服务工作。
(二)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负责围绕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与科普及健康促进与体育服务五大平台常态化开展以宣讲理论政策、组织文化活动、培育文明风尚、开展培训教育、提供人文关怀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实践活动;负责镇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行政事务的受理、代办服务等行政性、社会性服务工作;负责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建设,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工作。
(三)综合执法队。负责辖区内农牧业、林业、畜牧、草原、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农畜产品质量、动植物疫病监控、安全生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农资市场、农业机械、应急管理、环境污染、文化旅游市场、新闻出版等方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欧拉镇机关共核定行政编制22名、工勤编制2名。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2名,党建工作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名,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4名,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核定行政编制3名,人武部核定行政编制2名,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2名
欧拉镇核定领导职数9名,即书记1名、副书记2名、人大主席 1名、镇长(副书记)1名、副镇长2名、纪委书记1名、人武部长1名。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各设主任1名(股级)。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委组织委员兼任。
欧拉镇所属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34名。其中: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3名(含兽医站8名),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16名,综合执法队5名。
欧拉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各设主任1名(副科级);综合执法队设队长1名(正科级)、副队长1名(副科级)。
第二部分欧拉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欧拉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207366.27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768185.43元,增长102.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追加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6685515.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55386.62元,占87.52%;其他收入3330129.08元,占12.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6411872.20元,其中:基本支出14963845.62元,占56.66%;项目支出11448026.58元,占43.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868923.62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0438056.35元,增长77.7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追加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6645.62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9315.35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追加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6645.6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26624.30元,占76.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000.00元,占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9826.76元,占10.30%;卫生健康支出663760.56元,占4.85%;农林水支出42800.00元,占0.31%;住房保障支出983634.00元,占7.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000.00元,占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780719.40元,支出决算为13686645.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35405.06元,支出决算为1042662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75872.66元,支出决算为1409826.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8758.32元,支出决算为663760.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0683.36元,支出决算为98363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63845.62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46255.62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781.95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86759.54元、津贴补贴677924.76元、奖金620920元、社会保障缴费07040.92元、绩效工资103430元、住房公积金983634元、医疗费69995.3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贴23630元、职业年金67098.01元。
公用经费141759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6733.40元,增长60.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150000元的“五无甘南、十有家园”工作经费及200000元的寺庙办经费、150000元的专项工作经费和20000元的维稳经费。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3524.89元、印刷费49943.21元、电费70000元、邮电费2800元、租赁费3600、劳务费253590元、差旅费11683元、维修费198500元、培训费2800元、委托业务费3500元、公共用车运行维护费12998.9元、其他交通费 349500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10000000.00元,本年支出10000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主要用于欧拉镇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998.90元,支出决算为12998.9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额度执行,支出控制精准,无超支或结余,故决算与预算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元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规模、构成与上年决算金额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境,支出与预算完全一致。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无相关支出,故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2998.90元,支出决算为12998.9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规模与预算完全匹配。
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98.9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公务出量增加,导致运行维护费同比有所增加。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新增、更新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相关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2998.90元,支出决算为12998.9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本年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规模与预算完全匹配。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98.9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公务出量增加,导致运行维护费同比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零接待”预算安排,无接待事项发生,决算与预算一致。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接待,实际无相关支出,与上年一致。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7590.00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镇政府日常开销。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6733.40元,增长60.93%,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会议安排,与上一年一致。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0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业务拓展、新增公务员技能培训导致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5387.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387.6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387.6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5387.6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公务出行、政务调研。目前该4辆车均已处于待报废状态。单价100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欧拉镇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1个,涉及资金1378071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4年度“欧拉镇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00000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欧拉镇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项目”等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80719.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0000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已完成全年的执行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欧拉镇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项目”等1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欧拉镇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000元,执行数为10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进度达标;二是建设项目质量达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整体项目还没完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及沟通技巧。;二是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欧拉镇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按规划已完成。
2.“2024年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800元,执行数为228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已完成10户;二是。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作进度缓慢;二是部分农户的厕所成为摆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二是完善后续管理加强对村民的宣传及普及卫生厕所使用的好处确保厕所正常使用 。2024年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按照目标已完成。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玛曲县欧拉镇人民政府.xls监控表.xls】
附件【玛曲县欧拉镇人民政府 整体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玛曲县欧拉镇人民政府 (17).决算.xlsx】
附件【2024年度欧拉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模板(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