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00318-142202-622 | ||
标 题: | 玛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19-08-16 | |
玛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省、州县的有关规定;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直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订工作。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审核县直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委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三、负责审核县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科级干部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负责审核调整各乡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科级干部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负责审核县政府派驻外地办事机构的机构编制;负责州编委下达的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审核副科级以上各类开发区机构设置、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四、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审核调整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调整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审核调整县乡所属的股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五、负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解释、汇编工作;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
六、承办报送县政府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修改工作;参与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七、监督检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接听“12310”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负责全县机构编制考评奖励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网上名称。
九、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组织机构编制工作业务培训,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
十、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联系、协调双重领导,州委、州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在我县单位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县编委和州编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二)机构设置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一)综合股
(二)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股
(三)机构编制管理股
(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
(五)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股
(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06.77万元,支出总计203.12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3.15万元,增长26.37%,支出增加34.69万元,增长20.60%。主要原因是增资。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6.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77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1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76万元,较上年增加3.6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结转结余部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4万元,增长26.4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7万元,增长25.4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列入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69万元,增长20.60%。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1万元,增长16.1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列入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66万元,占84.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42万元,占15.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工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44万元, 较上年增加28.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2.64万元,较上年增加6.5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脱贫攻坚工作下乡次数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9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增加 。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下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7万元,主要原因是下乡次数增多。
公务接待费1.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13人。2018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维护费2.6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6.63万元,增长41.43%,主要原因是因脱贫攻坚下乡次数增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1辆。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
我单位无预算管理绩效资金。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