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jtj/2022-00017
 标  题: 关于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30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2-10-13
 
关于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30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冬宝、格日、贡去乎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河曲马场玛洋村牧道维修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曲马场场部“黄齐路”至玛洋村第三村民小组的牧道属甘肃省黄河首曲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待保护区区划调整批复下达后,积极纳入规划,待该项目立项批复、资金落实后积极组织实施。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县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县交通事业发展


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16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玛曲县人民政府。

联系单位及电话: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0941-6121004


上一条:关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5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 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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