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gs/2025-00093 | ||
标 题: | 解读:《玛曲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9-02 | |
根据国家反馈数据,2025年6-7月,我县水质自动站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降至Ⅲ类,个别时段甚至达到Ⅳ类,未稳定达到Ⅱ类水质考核目标。依据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黄河玛曲水质自动站个别超标问题的提醒函》要求,为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解决水质超标问题,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玛曲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工程性与系统性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源头管控,推进黄河玛曲段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补齐水生态保护短板,确保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
重点:全面排查污染源,加强地表水污染治理,严格管控支流沿岸环境,推进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对现有养殖专业合作社(户)及有机肥生产企业的提升改造和日常监管,确保尾水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排查规模以上企业,推广生态养殖与屠宰处理技术,指导养殖企业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涉水企业监管,实现生产废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重点任务:深入开展污染源排查;牲畜养殖废水整治;城镇污水治理;工业废水治理;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开展草原面源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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