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gs/2025-00092 | ||
标 题: |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玛曲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9-02 | |
玛政办发〔2025〕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曲马场,县直各相关部门:
《玛曲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玛曲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日
附件
玛曲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反馈数据,2025年6-7月,我县水质自动站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降至Ⅲ类,个别时段甚至达到Ⅳ类,未稳定达到Ⅱ类水质考核目标。依据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黄河玛曲水质自动站个别超标问题的提醒函》要求,为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解决水质超标问题,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提升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工程性与系统性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源头管控,推进黄河玛曲段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补齐水生态保护短板,确保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
二、整治重点
一是全面排查污染源,加强地表水污染治理,严格管控支流沿岸环境,推进综合治理工程。二是加强对现有养殖专业合作社(户)及有机肥生产企业的提升改造和日常监管,确保尾水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全面排查规模以上企业,推广生态养殖与屠宰处理技术,指导养殖企业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四是强化涉水企业监管,实现生产废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三、整治时间
2025年8月15日—2025年12月31日。(其中部分长效监管任务持续推进)
四、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污染源排查
1.开展污染源排查。各乡镇(场)负责对辖区内的所有污染源开展排查梳理,建立“一源一档”,列出污染源清单(包括养殖规模、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等),明确存在问题、整治计划、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发现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问题及时上报、制止并妥善处置,防止污染源直排入河。县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助、指导乡镇(场)做好污染源排查工作;县河长办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作用,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置。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河曲马场、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开展养殖污染治理
2.牲畜养殖废水整治。养殖专业合作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未运行或运行不正常,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不规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养殖废水直接或间接排入水体。
整改目标:养殖专业合作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控基本到位,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牵头,制定牲畜养殖整治方案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细则,并指导乡镇(场)和专业合作社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禁畜禽粪污未经处理直排入河。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场)要加大养殖场(户)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巡查。严防偷排、漏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畜禽粪污规范利用;同时督促有机肥加工企业建立“三防”(防雨、防渗、防尘)措施,严禁畜禽粪污直接外排进入水体。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负责落实养殖场(户)所在流域水质监管,加大对规模较大养殖场(户)和黄河干流支流周边养殖户下游水质监测频次,科学布设监测点位,定期调度通报问题整治情况。三是加强联合执法。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工信和商务局牵头,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养殖企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废水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台账。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河曲马场、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县工信和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方面
3.城镇污水治理。城区污水管网收集率偏低,“跑冒滴漏”现象依然存在;乡镇污水管网覆盖不够全面。
整改目标:加强城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及排查,提高日常监管能力;尽快启动部分乡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对敏感区内的集镇生活污水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氨氮、总磷入河。
整改措施:县住建局牵头制定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做好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新建、改造提升工作,全面排查、修复跑冒滴漏破损管网,于10月底前落实整改到位。加快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细化具体项目,制定时间表,有序推动项目实施。开展污水管网排查,及时更新修复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加快启动各乡镇(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网改造项目,不断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减少生活污染源排放。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河曲马场、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四)工业污染治理方面
4.工业废水治理
整改目标:辖区内涉水企业生产废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定期开展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环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排污企业监督检查,坚决打击超标排放和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工业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提升环境执法的突击性、有效性,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五)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方面
5.开展水土流失治理
整改目标:有效防治辖区内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水土流失污染。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监管、执法,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防治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污染。二是加大生态脆弱区水土保持力度,采取自然修复、工程修复等措施,提升水土保持率。三是加大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水土流失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六)草原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6.开展草原面源污染治理
整改目标: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科学使用有机肥料,减少土壤污染。
整改措施:一是引导有机肥企业建立畜禽粪污回收机制,做到畜禽粪污应收尽收。二是科学使用有机肥,对所有生态修复项目和涉及生态修复建设的项目在可研、初设中必须开展土壤肥力专项评价,对项目实施区土壤肥力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有机肥补肥方案,明确标准、数量,有效防止肥料滥用造成水环境污染。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玛曲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各乡镇(场)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切实强化各乡镇(场)、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整改措施。各乡镇(场)、县有关部门要把水环境质量提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打好水环境质量提升百日攻坚战,在进一步摸清底数、找准差距、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明确任务、责任、项目和时限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任务和治理措施,全面完成各项提升整治任务,确保玛曲地表水质达到考核目标值。
(三)强化督查考核。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要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办,对整改落实工作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敷衍塞责、效果不明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提请上级督查,视情节严重予以追责问责,并将水质达标完成情况报县委、县政府。
(四)大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重要环保宣传活动和主题系列活动等,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保护水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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