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czj/2025-00093
 标  题: 玛曲县宣侠父烈士纪念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3-09-22
 
玛曲县宣侠父烈士纪念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玛曲县宣侠父烈士纪念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法编制本馆发展规划和文物保护利用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宣传革命前辈的革命精神,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精神文明建设窗口的作用。

3.负责做好纪念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发挥旅游宣传和对外接待的作用。

4.负责收藏展览文物,切实做好宣侠父烈士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开展宣侠父烈士事迹研究,依法做好各类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

5.负责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组织社会各阶层人民群众到教育基地参观,增强纪念馆的知名度,扩大社会教育面,充分发挥陈列展览的宣传教育作用。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玛曲县宣侠父烈士纪念馆设5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

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的行政事务,检查督促纪念馆各项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纪念馆的对外行政事务联络及接待工作;负责纪念馆人事工作及馆内待岗、停岗、待退、借调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纪念馆的文件收发及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的规章制度;负责本馆年度计划、年终总结日常文秘工作;助领导做好其它相关工作;参加馆内安排的值班、替班工作。

(二)财务科

规范纪念馆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纪念馆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工作,依据《会计法》管理纪念馆日常收支项目;负责纪念馆税务、统计、劳资、职工住房基金、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日常统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纪念馆对外经营财务工作及执行情况;拟定纪念馆年度基建维修、设备改造更新、购置计划;监督、管理纪念馆国有资产,负责国有资产登记及清产核资工作;负责纪念馆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医疗保健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的规章制度;负责本馆年度计划、年终总结日常财务工作;参加馆内安排的值班、替班工作。

(三)宣教科

制定年度展览计划和对外宣传计划;负责组织好内部展览工作,保护好展室内陈列的文物资料;熟悉展览内容并能熟练讲解;开发利用馆藏文物资料进行对外经营活动;负责规划组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组织好馆外展览;充分利用纪念馆的优势,对外联络观众、影视拍摄及其它合作项目;负责安排本部门人员展室值班和日常管理工作;积极争取社会资助;承担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馆内安排的值班、替班工作。

(四)文物征管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收藏展览文物,切实做好宣侠父烈士历史资料和红色文化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依法做好各类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建立基本档案,完善“四有”工作,及时升级申报文物保护单位;除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外,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参加馆内安排的值班工作。

(五) 安全保卫科

负责制定全馆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各项安全保卫法规、措施和办法,全面负责馆区内文物和财物、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全馆的稳定和安全;完善健全纪念馆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全馆安全保卫工作的信息收集处理、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等管理工作;负责全馆消防安全工作;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维持馆内游览秩序,制止馆内非法经营、倒卖票证、野导游及无证照相等违法违规现象。负责全馆及门前广场各类车辆进入或停放的管理工作;重大节日、重要接待的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侦破查处违法案件;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迅捷高效的安全机制;协助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其它相关工作。

人员情况:本年度本部门共有在职职工5人,无退休人员。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36.28万元,支出总计137.05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0.66万元,增加29.03%。支出增加37.99万元,增加38.36%原因有结转支出。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本年支出1.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44万元。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36.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28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3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5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66万元,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增加。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99万元,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增加。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中2070105支出1204409.9元,占总支出的87.88%,主要为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支出77781.12元,占总支出5.68%,主要为财政补贴养老保险支出;2101102支出34362.24元,占总支出的2.5%,主要为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101199支出4832.04元,占总支出的0.35%,主要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3支出15693.12,占总支出1.15%,主要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20816支出15576.50元,主要为政府性基金支出。2080808支出17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09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医疗缴费和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增资、工资。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

无公务车购置。

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人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度本部门无人均接待费,无车均购置费,无车辆维护费。

  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1.399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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