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xhx/2022-00013
 标  题: 木西合乡西合强村村规民约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木西合乡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2-11-21
 
木西合乡西合强村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新牧村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牧村,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牧村,经村委会班子征求牧民群众意见建议,特制定如下村规民约,请本村群众认真遵照执行。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自觉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吵架、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与一切破化社会稳定的人和事做坚决的斗争,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员(干部)执行公务,积极配合村支部、村委会和上级部门开展维稳综治和民族团结进步等教育活动。

4.爱惜名誉,珍惜美好生活,远离犯罪。严禁偷牛盗马、加强牲畜看管,禁止一切形式的赌博活动,提倡戒烟戒酒。

5.严禁非法储存和销售炸药、汽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自觉维护公共安全。

6.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村道、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严禁在本村内开设酒吧、赌博场所。

二、消防交通安全

1.加强个人消防意识,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户外用火,防止草原火灾,定期对村内、户内电线进行检查,损坏的要请供电所或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2.加强对子女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3.依法文明驾车,村内礼让慢行,不开远光灯,不得违犯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4、教育其子女尤其是学龄儿童应当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5、严禁在冬季黄河结冰期,踏冰过河,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积极响应公共活动,不装神弄鬼,不搞对社会有害的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制品,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家族主义,反对拉帮结伙。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房前屋后不积水,檐沟处处要疏通。

6.自建房未经村委、上级部门批准,不得乱建违建,应服从乡村建设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互利,和睦相处,共建良好和谐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司法机关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证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维护子女受教育权,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尽心照料老人,保证老人愉快、健康度过晚年。

违犯上述规定第5 条的给予批评教育、处罚,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生态环境保护

1.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整洁,禁止在巷道内乱推乱放牛粪等物品,自觉清理门前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禁止向黄河倾倒垃圾,污染水源。自觉参加村委会组织的环境卫生每周整治活动。

2.严禁乱采乱挖,保护自然植被。非定点采石、采沙点,不得私挖乱采沙石,破坏生态环境。

3.加强水源涵养地区保护,严禁在水源涵养地破坏自然植被。

七、增草减畜

1.严禁超载放牧,严格执行减畜责任,使减畜目标与草原生态奖补政策挂钩,对超载放牧或未完成减畜目标任务的牧户停发草原生态奖补资金,具体以县乡村组户五级核查通过后进行发放。

2.将减畜任务与项目工程挂钩,以组、户为单位进行考核,对整体减畜任务完成较好的村民小组,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对不按时落实减畜任务的牧户,视情节轻重取消享受的惠民政策;

3.根据各村、组、户人口数量和草场面积,确定减畜任务,并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4.乡党委、政府设立举报电话(田福海:18153642537),对超载放牧的牧户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5.每年牲畜出栏期,各村民小组抽调人员对牧户牲畜出栏数进行监督登记,并将相关出栏数目及时汇总后上报乡政府。

本村规民约如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参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如与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文件、指示精神相冲突,以上级政府上级部门的文件、指示精神为准,参照上级政府上级部门的文件、指示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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