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5-00524 | ||
标 题: | 2024年度玛曲县总工会部门决算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9-24 | |
2024年度
玛曲县总工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在各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上级部署,研究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工作任务,领导全县工会开展工作,团结和带领全县各级工会及广大职工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投身于三个文明建设。
2.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
3.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建设,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培养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
4.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参与有关部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各级工会与党、政方面有关问题的协商和处理。
5.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执行,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处理。
6.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科技创新等经济建设活动。
7.负责会员发展、会籍管理、工会组建工作;协助镇乡、局(系统)、村(社区)工会干部的选配、教育、管理以及负责指导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实施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搞好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
8.督促并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和工会财务的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工会企事业的发展,负责对县总工会所属资产经营管理,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和增值。
9.通过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多种形式,为困难职工提供直接、快捷、方便的帮助和服务,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在就业、医疗、生活、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10.协助县政府做好全县劳模的推荐、评选和具体负责劳模的日常管理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总工会下设2个内设机构,为股级建制:
1.综合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室的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机关单位的干部管理、地方志、人事、劳资、文秘、调研、信息收集和处理、目标管理、文书档案、综治、保卫、防邪、机要、保密、统计等工作;制定工会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工作,负责对财务和资产的管理。
负责本级工会和协助基层工会的换届工作、协助党委配备好各级工会领导、发展工会会员、管理会员会籍,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工会的宣传、教育和文化、体育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劳动模范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开展群众性职工文艺、体育活动;指导和推进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会推行厂(企)务公开,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指导基层工会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指导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指导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和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建设“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表彰工作。
2.法律保障部
监督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的法规、规章的执行;参与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实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和仲裁;协调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监督制约和保障机制;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特困职工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指导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组织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作工作;承担本县全国劳模、省劳模、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上报等工作和管理工作。参与监督有关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参与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指导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参与企业兼并改制、破产的工作;负责职工来信来访的调查、协调,并提出处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78100.31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7719.19元,下降16.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项目收入减少、严控开支、压减非必要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178100.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8100.31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178100.31元,其中:基本支出2136100.31元,占98.07%;项目支出42000.00元,占1.9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78100.31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67719.19元,下降14.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项目收入减少、严控开支、压减非必要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8100.31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7719.19元,下降14.4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减少、财政项目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8100.3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0389.57元,占78.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155.28元,占13.09%;卫生健康支出88491.46元,占4.06%;住房保障支出104064.00元,占4.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91306.50元,支出决算为2178100.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9896.79元,支出决算为1700389.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经费控制、人员退休或调动减少相关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1361.24元,支出决算为285155.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落实“过紧日子”政策,主动压缩非必要开支。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176.15元,支出决算为88491.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厉行节约与经费控制、人员退休或调动减少相关开支。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872.32元,支出决算为1040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或调动减少相关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6100.31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2315.24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1878.64元,增长61.37%,人员调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53785.07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1597.83元,下降95.72%,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使用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6个,涉及资金77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7%。对过度期退休补贴及高寒补贴等6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1640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两节期间慰问金等6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16400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两节期间慰问金”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64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总体规范高效,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两节期间慰问金等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过度期退休补贴及高寒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560元,执行数为2256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000元,执行数为42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2024两节慰问金”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00元,执行数为4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 “各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互助保障参保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7840元,执行数为68784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2024年4-12月份交通补贴”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00元,执行数为18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2024年1月至3月交通补贴”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0元,执行数为6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320001-玛曲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配套资金.xlsx】
附件【320001-玛曲县总工会-过度期退休补贴及高寒补贴.xlsx】
附件【320001-玛曲县总工会-各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互助保障参保资金.xlsx】
附件【320001-玛曲县总工会-2024两节慰问金.xlsx】
附件【玛曲县总工会整体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玛曲县总工会.xlsx】
附件【绩效自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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