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5-00525 | ||
标 题: | 2024年度 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9-24 | |
2024年度
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使职权和履行相应职能。共青团、妇联和工会等群众团体组织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设置,履行相应职能。其主要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乡的贯彻落实。
(二)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稳定牧村基本经济制度,营造良好的牧村经济发展环境,搞好牧村市场监督。
(三)负责本乡、村、企业党的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搞好本乡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本乡群团组织和民兵武装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本乡各事业单位的工作。
(四)负责制定本乡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本乡牧村产业结构的规划及调整,搞好牧业技术的推广和完善牧、工、贸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搞好牧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牧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牧村建设水平。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赋予的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强牧惠牧政策,搞好牧村土地场的承包、流转、管理和草原生态保护及牧民负担监督管理、物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搞好本乡、村、组的绿化和环境治理保护以及交通、水利、公益设施的建设、维护等工作。
(八)负责本乡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各项民事纠纷的调解,化解牧村社会矛盾,保障牧民合法益,维护牧村社会稳定。
(九)负责搞好本乡的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科技、信广播、电影、电视、司法、民政、社会治安、劳动保障、民族等工作,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十)负责搞好本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突发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
(十一)依法搞好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天然草场、天然林保护、绿化造和草原、森林防火工作、应急救援、安全生产。
(十二)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促进本辖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十三)负责本乡机关和所属事业机构的财务管理、统计和刊:部培训、考核等工作,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技能,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干部培训、绩效考核、政务公开、组织建设、岗位责任、议事、信访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及下设科室包括: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办公室;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公共事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人员情况,欧拉秀玛乡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23人,事业编制29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615209.87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27459.70元,增长27.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4057846.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61070.10元,占95.75%;其他收入596776.72元,占4.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4285919.35元,其中:基本支出11918587.55元,占83.43%;项目支出2367331.80元,占16.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018433.15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530682.98元,增长22.0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控制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99497.5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69110.43元,增长28.08%,主要原因年中上级财政追加了推动玛曲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99497.5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75505.29元,占69.8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0.00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7778.85元,占8.56%;卫生健康支出600769.41元,占4.29%;农林水支出63760.00元,占0.4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44900.00元,占9.61%;住房保障支出906784.00元,占6.4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000.00元,占0.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175193.46元,支出决算为13999497.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73919.58元,支出决算为9775505.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上级财政追加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加大了新的政策性增值任务。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财政追加了推动玛曲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00467.92元,支出决算为1197778.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执行中享受对象人数动态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5838.18元,支出决算为600769.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执行中享受对象人数动态减少。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344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财政追加了退牧还湿补助资金项目。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4967.78元,支出决算为9067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执行中享受对象人数动态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18587.55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08720.3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1379.25元,增长10.8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309867.2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821.18元,增长19.84%,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227.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策要求下的刚性压缩与执行中的严格控制,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794.00元,下降87.36%,主要原因是强化厉行节约政策,压减了不必要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227.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794.00元,下降87.36%,主要原因是强化厉行节约政策,压减了不必要的开支。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227.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794.00元,下降87.36%,主要原因是强化厉行节约政策,压减了不必要的开支。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9867.25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821.18元,增长19.84%,主要原因是物价与成本上涨,导致电费及取暖费等基础运行成本上涨;业务量扩大,因重点工作任务增加,导致相应的帮耗材差旅等支出增多;集中进行办公设备更新换代、软件升级产生了一次性的大额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45.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开展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6682.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6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120.8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682.8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6682.8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均为报废车辆,需做下账处理。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3个,涉及资金2196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3%。对2024年度0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推动玛曲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等1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63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总体规范高效,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推动玛曲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反映等1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推动玛曲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元,执行数为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欧拉秀玛乡第七届西梅朵塘旅游艺术节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00元,执行数为1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2024年1-3月份公务交通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750元,执行数为6975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疫情防控物资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0元,执行数为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2024年4-12月份交通补贴”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2250元,执行数为21225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欧拉秀玛乡第六届西梅朵塘旅游艺术节工作”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3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00元,执行数为1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7.“2024年驻村帮扶队经费及干部补助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元,执行数为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8.“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元,执行数为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9.“过渡期退休补贴及高寒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3.3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720元,执行数为4572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0.“2024年退牧还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44900元,执行数为13449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1.“2024年州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0元,执行数为1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2.“驻村帮扶队经费及干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元,执行数为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3.“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760元,执行数为3876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xlsx】
附件【703001-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驻村帮扶队经费及干部补助经费.xlsx】
附件【703001-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疫情防控物资经费.xlsx】
附件【703001-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xlsx】
附件【703001-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推动玛曲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 (1).xlsx】
附件【703001-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欧拉秀玛乡第七届西梅朵塘旅游艺术节经费.xlsx】
附件【703001-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过渡期退休补贴及高寒补贴.xlsx】
附件【703001-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2024年驻村帮扶队经费及干部补助经费.xlsx】
附件【703001-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欧拉秀玛乡第六届西梅朵塘旅游艺术节工作经费.xlsx】
附件【703001-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xlsx】
附件【703001-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2024年州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xlsx】
附件【703001-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2024年退牧还湿补助资金.xlsx】
附件【2024年度欧拉秀玛乡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 (整体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