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00318-142256-368
 标  题: 玛曲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18-09-19
 
玛曲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玛曲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建院以来,玛曲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勇于改革创新,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为玛曲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其主要职责为:1.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 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3. 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4.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5. 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6. 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7. 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

1. 内设机构:玛曲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翻译科、司法警察大队。其中政工科为正科级,其他各室(庭、局、队、科)均为副科级。

2. 派出机构:玛曲县人民法院现有派出机构2个,为玛曲县纪委派驻玛曲县人民法院纪检组(正科级)、阿万仓人民法庭(副科级)。

3. 人员情况:玛曲县人民法院核定政法编制数34名,现有正式在职人员31名,其中:院长1名(副县级)、副院长2名(正科级)、正科级领导4名,副科级领导9名,科员15名。退休人员1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遗属3名,审判辅助人员8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玛曲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收入总计1066.15万元,支出总计1149.6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53.63万元,增长50%,支出增加444.7万元,增长63%。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拨款数较上年增加了336万元。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信息化建设方面支出较上年度有大幅度的增加。

玛曲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106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6.15万元,占100%。

玛曲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114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69万元,占100%。

玛曲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35.86万元,较上年减少83.54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应收款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玛曲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6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63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拨款数较上年增加了3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3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64万元,主要用于法院信息化建设支出。

玛曲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4.7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方面支出较上年度有大幅度的增加。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7.14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玛曲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51.1万元,占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4.8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8.59万元,占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玛曲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9.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8.12万元, 较上年增加47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51.57万元,较上年增加417.55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信息化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化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71万元,年初无预算数, 较上年实际支出数减少20.1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按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执行,促使了我院公务用车的管理更加规范严格,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确保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费用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玛曲县人民法院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84万元,主要用于审判日常工作需要出行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车辆平时的维修费、车辆的保险费等支出,较上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8.8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的管理更加规范严格。公务接待费0.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其他法院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较上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2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共52人,2017年度玛曲县人民法院人均接待费160元,车均维护费1.26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玛曲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8.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404.53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改扩建审判楼完工,采购办公设备以及信息化网络购置方面开支较往年增长较大。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7.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7.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9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房屋的修缮、法庭的装修、信息化网络的维护服务。

上一条:玛曲县畜牧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下一条:玛曲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