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gs/2025-00063 | ||
标 题: | 玛曲县人民政府关于班玛扎西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5-28 | |
玛政任字〔202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曲马场,县直各部门,省州属驻玛各单位:
接玛曲任字〔2025〕25号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5月2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班玛扎西同志为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仿平同志为县教育局专职督学;
拉毛扎西同志为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才让拉毛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
尹旦吉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加洋扎西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索南智华同志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得吉草同志为县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永龙同志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邱凤彩同志为县粮食储备和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任;
扎西卓玛同志为县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所长;
薛宏权同志为县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主任;
草强同志为县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桑杰才旦同志为县藏医院院长(县医共体藏医院总院院长);
桑杰东知布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王甲安同志为尼玛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道琦丹珠同志为阿万仓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王剑同志为阿万仓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宋振兴同志为曼日玛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扎西同志为曼日玛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桑考同志为欧拉秀玛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武建雄同志为欧拉秀玛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旦正才让同志为齐哈玛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才让三木知同志为采日玛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杨西脑次儿同志为采日玛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丁智加措同志为木西合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班玛扎西同志的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张仿平同志的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专职督学职务;
拉毛扎西同志的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尹旦吉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加洋扎西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索南智华同志的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得吉草同志的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永龙同志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邱凤彩同志的县粮食稽查大队队长职务;
扎西卓玛同志的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所长职务;
薛宏权同志的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职务;
桑杰东知布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王甲安同志的尼玛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道琦丹珠同志的阿万仓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王剑同志的阿万仓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宋振兴同志的曼日玛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扎西同志的曼日玛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桑考同志的欧拉秀玛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武建雄同志的欧拉秀玛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旦正才让同志的齐哈玛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才让三木知同志的采日玛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杨西脑次儿同志的采日玛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丁智加措同志的木西合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赵普华扎西同志的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索南道吉同志的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改任为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贡去加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改任为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孔令芹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罗加木同志的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改任为县总工会二级主任科员;
赵彦峰同志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改任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二级主任科员;
敏晓平同志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改任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二级主任科员;
尕藏加措同志的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白晓宏同志的县藏医院院长职务;
苏景秀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改任为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
杨河军同志的阿万仓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改任为阿万仓镇中心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
张俊同志的木西合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玛曲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