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3-00020 | ||
标 题: | 关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8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3-09-11 | |
类 别:A
尊敬的更尕等9名代表:
感谢您对玛曲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项目资金分批集中使用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2022年度下达基建类资金53420万元、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资金46086万元、一般债券7000万元、专项债券32500万元。截止2023年8月底,下达基建类资金29977万元、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资金28298万元,一般债券6101万元、专项债券32170万元。我局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并根据项目进度拨付到位。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您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玛曲的财政事业。
联系人及电话:马永阳 15379405669
玛曲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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