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gs/2024-00012 | ||
标 题: |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玛曲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4-01-17 | |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曲马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州属驻玛各单位:
《玛曲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玛曲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2.玛曲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
3.玛曲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4.玛曲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玛曲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和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规划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注重实效、坚持统筹协调,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到2025年底,全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队伍素质、监督机制和能力、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二、重点任务及主要措施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养和本领。
2.明晰执法培训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县司法局统筹负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上级安排或自行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各行政执法单位每年年初制定或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专门业务培训计划,乡镇执法人员纳入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确保每年至少完成一次对本单位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
3.健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初任、任职、在职培训及专门业务培训,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掌握运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应急处突等能力。
4.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县政府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要将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纳入业务培训范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推进示范创建活动。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于2023年底前梳理形成本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对照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并将专项监督情况报告县政府。
7.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县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修改、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本行政执法领域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强对基准适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对上级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时限予以合理细化量化。2023年底前,全县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8.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要求,依法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案卷归档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根据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状况探索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并定期向县司法局报送监管情况。
9.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健全完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持续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定和“两轻一免”清单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推动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实质化运行,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县司法局要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协调职责,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积极对接州级部门在2024年底前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近五年未发生的、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交叉重复等行政执法事项按规定程序进行清理,提出拟取消、调整或者暂停实施的意见,按规定程序处理。
11.规范乡镇执法赋权。进一步对乡镇赋权情况进行再摸底再调研,如需赋权,尽快协调机构、人员、事权、完成赋权工作;如条件仍然不具备,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州委编办、州司法厅报告情况。
12.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认真落实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做好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四)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3.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建设。严格执行《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甘肃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规范做好行政执法年度报告、案件统计、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等工作。
14.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化建设。县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县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县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对县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方案要求,于2024年底前,加入省州县乡四级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15.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多元化建设。县司法行政机关和县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要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强化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经常性监督和业务指导。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以及监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开展专项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监督衔接协作机制,组织开展被纠错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加强对执法共性问题的源头治理和整体预防。拓宽监督渠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等信息共享机制。落实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五)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
16.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使用。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及时加入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以数字化赋能实现执法信息网上收集、执法活动精准监督、执法资源实时调度、执法数据综合分析利用。
17.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按照省州统一部署,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系统与“互联网+监管”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各单位业务系统数据的互通互联。
(六)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18.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行政执法机构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并注重行政执法机构队伍梯队建设。按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整合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19.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权益保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予问责机制。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强化职业保障,依法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保险。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
20.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结合全县财政实际,加大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财政部门要对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深刻领悟在全县上下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实践要求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行政执法质量上求实效,在学以践行解决行政执法难题、提升群众满意度上出实招,切实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作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执法能力、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与本单位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细化落实举措。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举措,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推进措施、保障机制、宣传培训等具体内容。同步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举措和台账制定工作的检查指导。各责任单位将专项工作开展的工作举措及联络员名单于2024年1月25日报县司法局。
(三)推进宣传交流。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将《实施方案》列为各级各类行政执法培训内容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必修课程,采取多种形式促使行政执法人员熟悉掌握目标原则、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要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行政执法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四)强化督促落实。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督办问责,并将组织实施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督察工作计划,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法治建设考评综合评价重要依据。工作专班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建立健全跟踪督办、调度分析、工作通报等制度,对组织实施不力的采取函告提醒、通报、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工作严重滞后、责任不落实的部门及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附件2
玛曲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
主要方面 |
重点任务 |
主要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任务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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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
(一) 着力提高政治能力 |
1 |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 |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2 |
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二) 明晰执法培训责任 |
3 |
加强对全县行政执法培训的统筹指导和监督考核,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3年已完成,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4 |
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级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3年已完成,长期坚持 |
省级 |
|||
5 |
各行政执法单位统筹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每年制定或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本部门、本系统专门业务培训计划。 |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6 |
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确保每年至少完成一次对本单位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 |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省级 |
|||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
(三) 落实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机制 |
7 |
落实《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办法(试行)》,定期组织开展初任、任职、在职及专门业务培训,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掌握运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应急处突等能力。 |
县委组织部 (县公务员局)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省级 |
|
(四) 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
8 |
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县级主管部门及各重点行政执法单位,每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本系统执法现场模拟训练、执法信息系统和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等执法技能比武练兵活动。 |
州生态环境玛曲分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城管执法局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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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将乡镇执法人员纳入业务培训范围,围绕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执法办案基础技能开展业务培训。 |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省级 |
|||
(五)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
10 |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及时清理退休和调离执法岗位执法人员证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5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11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县司法局 县人社局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12 |
推进示范创建活动。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5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六) 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
13 |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省委督察反馈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重处罚轻教育、重管理轻服务等行政执法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状况,梳理形成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3年底 |
国务院 |
|
14 |
对照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底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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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第三季度 |
国务院 |
|||
(七) 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
16 |
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制定、修改、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3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17 |
各行政执法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或细化量化形成本部门、本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 |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3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八) 落实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
18 |
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要求,依法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案卷归档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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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19 |
根据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状况探索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 |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司法局 |
2025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20 |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 |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九)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
21 |
健全完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持续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定和“两轻一免”清单制度。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3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省级 |
||
22 |
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 |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5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23 |
推动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实质化运行,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5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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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
(十)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
24 |
县司法局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协调职责,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积极对接省级部门在2024年底前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底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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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的清理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近五年未发生的、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等行政执法事项按规定程序进行清理,提出拟取消、调整或者暂停实施的意见,按规定程序处理。 |
县司法局 县委编办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底 |
国务院 |
|||
(十一)规范街道乡镇执法赋权 |
26 |
对乡镇赋权情况进行再摸底再调研,如需赋权,尽快协调机构、人员、事权、完成赋权工作;如条件仍然不具备,及时向州政府和省委编办、省司法厅报告情况。 |
县司法局 县委编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年底 |
国务院 |
||
(十二)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
27 |
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认真落实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28 |
做好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工作。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5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29 |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
县人民检察院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30 |
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
县纪委监委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十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
31 |
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规范做好行政执法年度报告、案件统计、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等工作。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5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十四)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
32 |
县司法局要强化对全县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严格履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省级 |
||
33 |
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方案要求,于2024年底前,加入省州县乡四级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底 |
国务院 |
|||
(十五)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
34 |
县司法局要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35 |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 |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36 |
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以监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开展专项监督。 |
县纪委监委 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5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37 |
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监督衔接协助机制,组织开展被纠错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加强对执法共性问题的源头治理和整体预防。 |
县司法局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省级 |
|||
38 |
拓宽监督渠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等信息共享机制。 |
县司法局 县大数据中心 |
2025年底 |
国务院 |
|||
39 |
落实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
县司法局 |
2023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十六)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使用 |
40 |
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推广使用的要求,及时加入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集约化建设和部署应用。 |
县司法局 县大数据中心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5年底 |
省级 |
||
41 |
探索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中心,以数字化赋能实现执法信息网上收集、执法活动精准监督、执法资源实时调度、执法数据综合分析利用。 |
县司法局 县大数据中心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5年底 |
省级 |
|||
(十七)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 |
42 |
按照省州县统一部署,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系统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各单位业务系统数据的互通互联。 |
县司法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市场监管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5年底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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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
(十八)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
43 |
根据行政执法机构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机构队伍梯队建设。 |
县委组织部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5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44 |
按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 |
县司法局 县委编办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5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省级 |
|||
45 |
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5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46 |
整合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5年底 |
国务院 |
|||
(十九)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权益保障 |
47 |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责机制。 |
县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5年底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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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强化职业保障,依法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保险。 |
县委组织部 |
2025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49 |
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工作。 |
县委政法委 县卫生健康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
2025年底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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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 |
50 |
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装备配备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
县财政局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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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加大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
县财政局 |
2024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国务院 |
|||
52 |
对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县财政局 |
2025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省级 |
附件3
玛曲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94号)《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南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州政办发〔2023〕9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玛曲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组成成员
组 长:杨智明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梅虎林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小军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贾扎秀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闵江宏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闹吾群培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赵彦玉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李彦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褚登云 县民政局局长
赵文煜 县司法局局长
杨永学 县财政局局长
旦正才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东珠加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然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去加布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南卡东珠 县水务局局长
杨新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奥赛日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基全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才让旺德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扎保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旦正贡保 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局长
杨军民 县审计局局长
卓玛才让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才让道吉 县统计局局长
周草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苏奴才让 尼玛镇镇长
周格才让 阿万仓镇镇长
索南道吉 曼日玛镇镇长
拉毛加 齐哈玛镇镇长
苏晓东 采日玛镇镇长
贡去加 欧拉镇镇长
娘吉合 欧拉秀玛乡乡长
云丹坚参 木西合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赵文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负责定期研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中的问题和困难,理顺监管和执法的衔接配合,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之间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面的工作。建立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加强对组织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建立健全跟踪督办、调度分析、工作通报等制度,对组织实施不力的采取函告提醒、通报等措施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工作严重滞后、责任不落实的乡镇、部门及人员,提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附件4
玛曲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
专班组成人员
为确保《实施方案》各项重点任务在我县得到有效落实,特成立玛曲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普法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等日常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赵文煜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杨主秀 县政府督查专员
贡去加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索南扎西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闫国强 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扎西才让 县司法局普法与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人
苟雪红 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人
李富成 县司法局公证处干部
何贵财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干部
联络员:扎西才让 县司法局普法与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人
联系电话:18509412200 0941-612105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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