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rmz/2023-00095
 标  题: 强茂村《村规民约》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曼日玛镇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3-08-30
 
强茂村《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八要”

1.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在牧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自觉服从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管理。要自觉关心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履行服兵役义务,要敢于同违法犯罪和分裂祖国的行为作斗争。

2.要积极热爱劳动,要努力勤劳致富,要做到不安于现状和不等靠要闹。

3.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自觉维护草原生态环境安全,落实草畜平衡政策,保护野生动植物,做好草原防灭火工作。

4.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护法律权威,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做到有矛盾找调委会,有诉求找村干部。

5.要积极支持镇、村重大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活动。要自觉爱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维护良好社会公共秩序。

6.要严格落实“五无甘南·十有家园”相关要求,自觉爱护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做到人畜分离,保持房前屋后室内环境卫生美观。做到勤洗手、常洗澡、勤换衣,保持个人卫生干净整洁。

7.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向上向善、尊老扶弱、重义守信。要反对家庭暴力和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尽抚养父母和教育子女的义务,夫妻间互尊互重。要移风易俗、诚实友善,树立文明乡风,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8.要积极检举、揭发操纵破坏基层政权,垄断牧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侵害村民利益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村规民约“八不要”

1.不肆意煽动危害国家安全,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不打架斗殴,不寻衅滋事,不偷牛盗马,不侮辱诽谤他人。

2.不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不参与“黄赌毒”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不无故上访,越级上访和缠访闹访,不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等场所起哄闹事、制造事端,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不违法占地和私搭乱建及违章建房,不损坏水利、交通、电力、自来水、文化广场、生产生活等公共设施。

5.不歧视残疾人,不遗弃虐待老人妇女儿童,反对家庭暴力。

6.不往草场、河道、公路沿线乱倒、乱扔、焚烧建筑生活垃圾。不随便扔弃病死牲畜。

7.不铺张浪费,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

8.不破坏生态环境、不私挖乱挖野生药材、不乱挖乱占草场。

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本村所有。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外来常住或暂住人员住村期间要遵守本公约,涉及条款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村党支部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要带头遵守执行上述条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全体村民要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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