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rmz/2023-00095 | ||
标 题: | 强茂村《村规民约》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曼日玛镇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3-08-30 | |
村规民约“八要”
1.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在牧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自觉服从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管理。要自觉关心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履行服兵役义务,要敢于同违法犯罪和分裂祖国的行为作斗争。
2.要积极热爱劳动,要努力勤劳致富,要做到不安于现状和不等靠要闹。
3.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自觉维护草原生态环境安全,落实草畜平衡政策,保护野生动植物,做好草原防灭火工作。
4.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护法律权威,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做到有矛盾找调委会,有诉求找村干部。
5.要积极支持镇、村重大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活动。要自觉爱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维护良好社会公共秩序。
6.要严格落实“五无甘南·十有家园”相关要求,自觉爱护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做到人畜分离,保持房前屋后室内环境卫生美观。做到勤洗手、常洗澡、勤换衣,保持个人卫生干净整洁。
7.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向上向善、尊老扶弱、重义守信。要反对家庭暴力和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尽抚养父母和教育子女的义务,夫妻间互尊互重。要移风易俗、诚实友善,树立文明乡风,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8.要积极检举、揭发操纵破坏基层政权,垄断牧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侵害村民利益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村规民约“八不要”
1.不肆意煽动危害国家安全,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不打架斗殴,不寻衅滋事,不偷牛盗马,不侮辱诽谤他人。
2.不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不参与“黄赌毒”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不无故上访,越级上访和缠访闹访,不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等场所起哄闹事、制造事端,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不违法占地和私搭乱建及违章建房,不损坏水利、交通、电力、自来水、文化广场、生产生活等公共设施。
5.不歧视残疾人,不遗弃虐待老人妇女儿童,反对家庭暴力。
6.不往草场、河道、公路沿线乱倒、乱扔、焚烧建筑生活垃圾。不随便扔弃病死牲畜。
7.不铺张浪费,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
8.不破坏生态环境、不私挖乱挖野生药材、不乱挖乱占草场。
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本村所有。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外来常住或暂住人员住村期间要遵守本公约,涉及条款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村党支部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要带头遵守执行上述条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全体村民要互相监督,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