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qx/2021-00172
 标  题: 中共玛曲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1-11-26
 
中共玛曲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玛曲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玛曲县政法委全称中共玛曲县委政法委员会,成立于1982年11月。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省、州政法委员会和省、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指导政法各部门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工作;围绕县委和县政府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对一定时期内全县政法工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参与依法治县方针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制订有关工作目标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处理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组织开展政法工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法工作改革和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查处有关违法违纪的问题;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查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及非法干涉、干预和影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事件;督促、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县管干部;协助政法各部门党委(党组)做好中层干部的考察和审核工作;协助做好各乡镇(场)分管政法工作领导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政法系统开展政法、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推广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政法和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指导各乡镇(场)和县级机关各部门的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承担全县维护稳定的信息综合、调查研究、检查督办、协调指导的职能;执法监督职能,对本级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政法委是县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县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防线办”)等3个机构,内设县职能股(室)4个,即综合办公室、执法督导室、队伍建设指导股、综合治理股,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县政法工作,具体协调各单位和法、检、公、司工作。现有在编干部职工17人(其中:县委政法委机关7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9人,县防线办1人;副县级2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7名,三级主任科员1名,科员5名)。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584.19万元,支出总计666.61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92.88万元,增长18.91%,支出增加333.67万元,增长100.22%。主要原因是给乡镇拨付十户联防、群防群治、维稳经费增多。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84.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4.19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6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6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2.78万元,较上年减少82.42万元,主要原因是给乡镇拨付十户联防、群防群治、维稳经费增多,所以年末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8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88万元,增长18.91%。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2.68万元,增长163.7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资金。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67万元,增长100.22%。主要原因是给乡镇拨付十户联防、群防群治、维稳经费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9.9万元,增长59.97%。主要原因是给乡镇拨付十户联防、群防群治、维稳经费增多。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62万元,占93.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2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资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04万元,占3.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养老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6万元,占2.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6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6.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0.92万元, 较上年增加22.85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支出增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05.69万元,较上年增加310.81万元,主要原因是给乡镇拨付十户联防、群防群治、维稳经费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4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移交县机关事务局,车辆下账,所以没有产生车辆使用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1.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上级部门来我单位检查工作减少,产生的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215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增加310.81万元,增长327.59%,主要原因是十户联防拨款。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本部门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政法委2020年决算(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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