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czj/2025-00548
 标  题: 2024年度玛曲县尼玛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玛曲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5-09-25
 
2024年度玛曲县尼玛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2024年度

玛曲县尼玛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宣传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执行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2、负责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向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及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工作,并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4、负责组织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措施。5、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负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农牧业绿色发展。6、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牧业步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7、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持社会稳定、社会秩序和应急管理等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制定辖区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全面加强“网格化”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巩固专项斗争成果。8、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促进科技、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环保等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9、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和双拥等工作。10、依法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11、负责协调辖区各站(所),按管理权限管理各站(所)开展相关工作。12、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行政机构四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内设事业机构四个: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管理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队。尼玛镇机关共核定行政编制26名、工勤编制2名。尼玛镇所属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44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4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4563302.33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875750.59元,增长151.9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44563302.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58521.35元,占38.73%;其他收入27304780.98元,占61.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9149212.92元,其中:基本支出16354596.25元,占56.11%;项目支出12794616.67元,占43.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258521.35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29030.39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58521.35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030.39元,下降0.4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58521.3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69190.36元,占75.7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000.00元,占0.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6153.74元,占11.57%;卫生健康支出811341.25元,占4.70%;农林水支出82440.00元,占0.48%;交通运输支出0.00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1179396.00元,占6.8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00.00元,占0.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421335.17元,支出决算为17258521.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10504.64元,支出决算为13069190.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了支出管理和成本控制,减少了不必要开支。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实际需要,新增了该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66593.27元,支出决算为1996153.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对支出进行了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0641.21元,支出决算为811341.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了支出管理和成本控制,减少了不必要开支。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824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实际需要,新增了该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3596.05元,支出决算为11793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对支出进行了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54596.25元。其中:

人员经费15048846.2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125.56元,增长0.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放退休人员抚恤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66115.7元、津贴补贴6891276.66元、奖金749569元、绩效工资、11322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0917.84元、职业年金缴费173076.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8073.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7084.5元、住房公积金1179396元、退休费、295846元

抚恤金、23640元。

公用经费130575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700.95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30312.81元、印刷费133440.60元、手续费67.5元、水费10000元、电费46966.09元、邮电费23601.79元、取暖费50000元、差旅费6832.56元、维修费72044.73元、租赁费47090元、劳务费133161.08元、委托业务费50305.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247.34元、其他交通费用255750元、办公设备购置13930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2247.34元,支出决算为32247.34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推进,实施过程中未出现意外成本变动、规模调整等情况,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47.3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工作实际需要,从办公经费中拆分出该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部门无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2247.34元,支出决算为32247.34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推进,实施过程中未出现意外成本变动、规模调整等情况,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47.3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上年度无该项支出,本年度因工作实际需要,从办公经费中拆分出该项支出。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部门无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2247.34元,支出决算为32247.34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推进,实施过程中未出现意外成本变动、规模调整等情况,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47.3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上年度无该项支出,本年度因工作实际需要,从办公经费中拆分出该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部门无该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5750.00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30312.81元、印刷费133440.60元、手续费67.5元、水费10000元、电费46966.09元、邮电费23601.79元、取暖费50000元、差旅费6832.56元、维修费72044.73元、租赁费47090元、劳务费133161.08元、委托业务费50305.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247.34元、其他交通费用255750元、办公设备购置13930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700.95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上年度与本年度均无该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86.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86.00元,增长100%,本部门上年度无该项支出,本年度因工作实际需要,从办公经费中拆分出该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0621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1683.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4535.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621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621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1辆、垃圾清运用车2辆。单价100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级项目17个,涉及资金123918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9%。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0等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未使用完公用经费”“2024年1-3月份尼玛镇车补”“2024年4-12月份交通补贴”“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2024年天津社会帮扶资金”“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2024年州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4年驻村帮扶队经费及干部补助经费”“第四节“德杰杯”民俗文化旅游艺术节经费”“抚恤金(2人)”“抚恤金及丧葬费(旦增)”“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关于下达2024年涉藏基层基础建设专项资金”“玛曲县宗教领域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学习教育活动专项经费”“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推动玛曲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疫情防控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缺口资金”等1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8186.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率95.88%,得分9.58。

一、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未使用完公用经费”“2024年1-3月份尼玛镇车补”“2024年4-12月份交通补贴”“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2024年天津社会帮扶资金”“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2024年州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4年驻村帮扶队经费及干部补助经费”“第四节“德杰杯”民俗文化旅游艺术节经费”“抚恤金(2人)”“抚恤金及丧葬费(旦增)”“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关于下达2024年涉藏基层基础建设专项资金”“玛曲县宗教领域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学习教育活动专项经费”“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推动玛曲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疫情防控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缺口资金”等1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未使用完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0000元,执行数为23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按时完成了项目支出。

2.“2024年1-3月份尼玛镇车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250元,执行数为8925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按时完成了项目支出。

3.“2024年4-12月份交通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5750元,执行数为25575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按时完成了项目支出。

4.“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0元,执行数为50000元,完成预算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项目执行,原因: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12月底,未能按时完成项目支出,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

5.“2024年天津社会帮扶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511.5元,执行数为28511.5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按时完成了项目支出。

6.“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440元,执行数为5244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按时完成了项目支出。

7.“2024年州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0元,执行数为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按时完成了项目支出。

8.“2024年驻村帮扶队经费及干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0元,执行数为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按时完成了项目支出。

9.“第四节“德杰杯”民俗文化旅游艺术节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00元,执行数为1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按时完成了项目支出。

10.“抚恤金(2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0元,执行数为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按时完成了项目支出。

11.“抚恤金及丧葬费(旦增)”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8235.1元,执行数为108235.1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按时完成了项目支出。

12.“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0元,执行数为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按时完成了项目支出。

13.“关于下达2024年涉藏基层基础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00元,执行数为2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按时完成了项目支出。

14.“玛曲县宗教领域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学习教育活动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0元,执行数为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按时完成了项目支出。

15.“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元,执行数为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按时完成了项目支出。

16.“推动玛曲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0元,执行数为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按时完成了项目支出。

17.“疫情防控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缺口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0元,执行数为3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按时完成了项目支出。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玛曲县尼玛镇人民政府.xlsx
附件【2024年度尼玛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708001-玛曲县尼玛镇人民政府-2024年1_3月份尼玛镇车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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