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zj/2025-00529 | ||
标 题: | 2024年度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决算 |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玛曲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2025-09-24 | |
2024年度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执行有关建设法规、政策,研究拟订局属相关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抗震防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建设、城镇综合开发工作,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选址定点等前期工作,负责组织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组织本县城镇范围内义务植树及绿化“绿线”控制。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包括小区综合验收、经济适用房建设、旧城改造,指导和协调房地产的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经营、房地产交易和物业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管理建设行业和建筑市场,负责指导、协调城镇供水、排水、供气等工作,指导城建档案和市政工程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和村镇综合开发建设,促进村镇建设的发展。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事业单位1个。
2.人员情况:实有人数47人,在职24人。退休23人,临聘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3274905.16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5122601.05元,增长113.24%,主要原因是年内重大城建项目集中推进,如保障性住房建设,市政设施升级,道路改扩建等,导致项目资金拨付,工程费用支出大幅度增减,同时伴随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地方政府配套建设资金等同步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73274905.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729707.09元,占99.80%;原因是财政拨款成为住建局最主要、最可靠的收入渠道,体现了资金来源的合规性和稳定性。其他收入545198.07元,占0.20%,主要来源于闲置办公用房临时出租收入、废旧办公设备处置收入等零星收入,此类收入具有偶然性、小额性特点,无法形成稳定的收入规模,因此占比仅为0.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72729707.09元,其中:基本支出4939175.66元,占1.81%,原因为基本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工资、社保、公积金)与公用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其规模受编制人数、办公标准等因素限制,且需遵循“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的财政政策。2024年,住建局人员稳定,人员经费按标准核定,无额外增支项;公用经费则严格执行“零增长”要求,办公耗材采购、会议培训等支出均通过集中采购、限额管理压缩成本,项目支出267790531.43元,占98.19%,原因为住建局的核心职责是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公共项目,而非行政办公管理,因此资金配置优先向项目实施环节倾斜。2024年,为确保项目按期完工并发挥效益,住建局将年度预算资金的98%以上投入项目支出,涵盖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材料采购、监理验收等全流程:例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仅建材采购(如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给排水管材)与施工劳务费用占比就超项目总投资的60%;市政道路项目中大型机械租赁、沥青混凝土采购等费用亦占据大额支出,进一步推高项目支出占比。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2729707.09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46727402.98元,增长116.45%,主要原因是建筑项目增加,在完成批复和进行招标后财政对项目进行追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327307.09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325002.98元,增长114.54%,主要原因是住建局承担的重点项目数量多、规模大,直接推动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327307.0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5350.00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4017.33元,占0.31%;卫生健康支出292712.78元,占0.11%;节能环保支出1950000.00元,占0.72%;城乡社区支出21685197.57元,占8.02%;农林水支出43082947.93元,占15.94%;住房保障支出42045545.48元,占15.55%;其他支出160191536.00元,占59.26%;2024年度,玛曲县住建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70327307.09元,支出方向涵盖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城乡建设等多个领域,且呈现“重点领域集中投入、民生与生态并重”的特征。结合玛曲县作为藏区生态屏障核心区、游牧民定居与城乡融合重点县的地域属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734248.33元,支出决算为270327307.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2.83%。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453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用于文化活动中心”修缮,同时举办配套活动,助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7583.84元,支出决算为834017.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工资缴费基数增加,养老医疗等相应保险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2318.43元,支出决算为292712.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机关,事业人员分别实行预算,机关人员年初调出两人,年底调入两人,事业年初调入一人。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337241.31元,支出决算为21685197.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调入,较年初预算时人数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95830.58元,支出决算为42045545.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4.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调入,较年初预算时人数增加。
6.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841274.17元,支出决算为1601915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玛曲县住建局2024年的支出结构,完全贴合其“藏区牧业县、黄河生态屏障、乡村振兴重点县”的三重定位:一方面,以“其他支出”保障藏区特殊建设任务,以“农林水+住房保障”解决牧民核心需求,体现“民生优先、生态为重”;另一方面,小额支出精准配套服务,避免资金浪费,整体实现“财政资金向藏区痛点、民生难点、生态重点倾斜”的目标,为玛曲县巩固脱贫成果、推进城乡融合、保护黄河生态提供了坚实资金保障。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39175.66元。其中:
人员经费4832925.66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1184.99元,增长9.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变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为管理岗人员工资、专业技术岗人员工资:岗位津贴与绩效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2024年玛曲县住建局人员经费增长9.05%,是“因事增人、按岗定薪”的必然结果:一方面,新增人员有效填补了重点项目推进中的人力缺口,确保工程高质量推进;另一方面,薪资调整与津贴补贴发放符合艰苦边远地区人员待遇保障政策,有助于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避免因待遇问题导致人员流失。整体来看,人员经费增长与工作任务量增加、人员队伍建设需求相匹配,为玛曲县住建局高效履行职能提供了坚实的人力保障支撑。
公用经费10625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3112.45元,下降67.74%,主要原因是2024年甘肃省及玛曲县财政部门明确要求“严控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规模较上年再压减10%以上”,玛曲县住建局以此为导向,制定《公用经费精细化管理办法》,对非刚性、非必要支出进行“一刀切”压缩: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2402400.00元,本年支出24024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该部分支出用于玛曲县县城及重点乡镇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聚焦“补短板、提功能”,保障城市正常运行与居民生活便利,具体包括:建立“收入专款核算、支出专项审批”制度,确保每笔资金都用于指定项目,无截留、挪用;另一方面得益于项目推进的高效性——所有支出项目均提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与责任分工,全年项目均按进度完工,无延期导致的资金闲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250.00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购置机关办公必需的基础物资,以“按需采购、厉行节约”为原则,避免浪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3112.45元,下降67.74%,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且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得益于“精细化管控+职能导向”的管理模式:一方面,通过推行无纸化办公、压缩耗材采购、优化公务出行方式,减少非必要支出;另一方面,经费开支始终围绕“服务项目建设、保障民生需求”,确保每一笔资金都为机关履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职能提供支撑,实现了“低成本、高效率”的机关运行目标。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5辆,其他用车9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县城核心区日常保洁车辆:保障城区环境整洁,专项作业车辆兼顾便民与生态保护,玛曲县住建局环卫车辆使用严格遵循“按需调配、生态优先”原则:一方面,根据县城、牧区、黄河沿岸的不同场景配置适配车型,确保作业效率;另一方面,建立“车辆维护台账”,定期检修(尤其冬季低温对车辆电池、发动机的影响),保障全年正常作业;同时,车辆作业时避开牧民放牧高峰期、草原禁牧期,减少对牧区生产生活的影响,实现“环境卫生保障与生态保护、牧民生产”的协调统一。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46个,涉及资金30686411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2%。对2024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历史建筑测绘等3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50009917.18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1.6%。组织对2024年度玛曲县姜艾片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玛曲县城区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等2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19958.44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2%。组织对“玛曲县城管网改造工程”“玛曲县集中供热锅炉维修改造项目”“玛曲县格萨尔民宿文化中心节能提升改造项目”等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59630.4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59630.43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有力保障了我局工作持续健康开展。促进了玛曲县经济持续发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集中供热工程、玛曲县城市更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7958800元,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执行数为879588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新建热源厂一座,安装2台29MW链条式燃煤高温热水锅炉;二是配备一级供热管网2*1.92KM,新建二级管网2*0.49KM,设备安装合格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路段管网建设因地下管线复杂,影响工程进度;二是部分管网巡检频次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施工班组至1个,优化施工方案,;二是配备1支应急维修队伍,确保泄漏问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以附件形式附后。
2.“玛曲县城市更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执行数为8799222.41元,完成预算的87.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既有建筑日常运行;二是提高城市建筑多样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重建设,轻运营;二是各专业协调不畅,延误工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制进行建筑能源设计,强化过程监督,建立长效运维机制,加强宣传引导;二是建立专业运维团队或委托专业公司负责,对用户进行节能只是培训和宣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以附件形式附后。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预算支出项目2个,当年财政拨款3517万元,上年结转2248.88万元。全年支出5298.22万元,执行率91.89%。通过评价,项目结果为“优”2个,项目结果为“良”0个,项目结果为“中”0个,项目结果为“差”0个。
2024年,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加大重点支出支持力度,高度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规范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有力保障了我局工作持续健康开展。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运用资金预付制度,紧盯项目建设各个关键环节,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积极赶超支出进度,财政支出的大幅增长,有力地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同时积极汇报争取,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从政策研究中找机遇、与项目分管部门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公开报告(金额单位:元).doc】
附件【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绩效监控报告.docx】
附件【住建局部门整体绩效监控报告.wps】
附件【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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